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用于约定协议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协议书只要约定清楚双方责任,分割方式比例,又无任何违法条件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范无需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离婚时通常都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通常情形下夫妻双方都是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共同财产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当然若是能协议分割,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拟定财产风协议之后,再按照流程办理公证。



相关内容:

·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有些夫妻签署离婚协议,和平离婚;但有些夫妻却因为离婚问题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夫妻离婚时有不同的表现,是因为他们通过不一样的途径离婚,选择的是不同的离婚方式。那么,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


·离婚起诉状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主要分为三个内容:1.双方的身份信息:需要填写您与对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即可;2.诉讼请求:可以写清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孩子抚养权如何归属的意见;3.事实及理由:在这一部分中,可以写明为什么想要离婚,以及对于婚姻和对方是怎么想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不参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 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 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分家的,首先要理清属于子女的财产后再进行分割...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


·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孩子的抚养费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对于未离婚的家庭,需要承担未满18周岁的孩子的合理费用。对于已经离异的家庭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按期足额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男方死亡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16岁以上不满18...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如何合理分割财产?
    丈夫出轨离婚如何转移财产,要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财产的划分,但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予被认同的,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丈夫因为出轨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是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查看相关的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丈夫出轨,有婚外情的,在...


·夫妻离婚后,怎么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怎么确定子女的监护人1、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2、同时,在法...


·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国家赔偿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 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1、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务正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经常在外赌博,致使被答辩人生活困难,连买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钱等情况,确系捏造。事实...


·一、可以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吗?
    一、可以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讨抚养费。1、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离婚的案例发生了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离婚的案例发生了,那么肯定都是有一定的争议问题。房产方面的问题对于离婚来说基本上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了。对于离婚房产分割我们国家是按照婚前房产婚后房产和婚内房产来进行规定的。那么离婚房产分割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


·去法院离婚能否缺席判决
    去法院离婚能否缺席判决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