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缓刑期间打人了会面临什么后果

缓刑期间打人了会面临什么后果?缓刑期间打人了有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是需要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的。如果在缓刑期间,严重违反义务性规定,或者有违法犯罪的,是可能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可能构成犯罪,会被撤销缓刑。如果是一般的治安违法事件,会被给予行政处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二、缓刑的考验期限有多长?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2、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整体来说,本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就应该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尽管公安机关也会具体调查动手打人的原因,但是,罪犯通过在缓刑考验期间的这段学习,应该懂得的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就是遇到什么问题都依法解决,有动手打人的这种行为对罪犯而言是很不利的。



相关内容: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都知道走私是犯法,而要是有走私毒品的行为,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那么只要走私了,走私毒品的话,其判刑的标准根据走私毒品的量来判定罪行的重不重。毒品的走私随着人们的脑袋的开发,有着贩卖毒品,水面运输毒品,并且可以制作毒品的,那么有着其中一种情况的,会被判其十五年的坐牢,严重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且在这条件外还要没收财产。(一)毒品的走私,量为超过一千克的,毒性比较大的超过五十克的。(二)是毒品走私,毒品贩...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是什么,处罚是怎样的?
    您在生活当中都有献血的经历,在进行献血的时候,一般医护人员会对献血人员的血液进行检验,只有经过合格以后才会进行抽取使用。所以说通常情况下,血液制品的采集和使用都会经过严格的审核,是不允许非法使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是什么? 一、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是什么意思?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


·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哪些?一、危害国家安全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


·自诉案件罪名都有哪些 什么叫自诉案件
    自诉并不是我国刑事起诉的常态,但是刑事自诉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自己的独特功能。那么,什么叫自诉案件,而法律中规定的自诉案件罪名又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二、自诉案件罪名...


·驾驶员酒驾撞死3人怎么判刑
    驾驶员酒驾撞死3人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


·刑诉法关于视听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法官对案件的审判时必须结合客观的证据以及主观的相关人说辞才能做出最正确公平的判决,而在客观证据中经常被使用到的就是记录并可以还原案件真实情况的视听资料,但并不是所有的是视听证据都能够被法官才支持和采纳的。下面一起学习刑诉法关于视听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诉法关于视听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哪些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实践中对行为人定罪之前,需要先对相关行为做出认定,此时就离不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么您知道哪些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人,不清楚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认为两者是相同的罪行。那么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怎样来区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罪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侵占罪 是...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有哪些?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有哪些?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的要件主要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车票、船票、邮票等有价票证,这些票证都表示一定的货币数额,对于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邮电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上述票证,不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