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肇事逃逸走车损的流程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走车损的流程是怎样的?肇事逃逸走车损的流程:报案→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要先抢救受伤人员,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不需要检验的,在十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后车损给报吗?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是属于免赔责任,也就是说确定逃逸的话商业险不能获得赔付。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追究,不顾他人安危,继续超车超速行驶的,以至又撞死撞伤人或者造成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定性1、行为人肇事后,为逃避追究而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违反交通规则而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当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对此不应当实行并罚,另罪作为量刑情节来考虑。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躲避他人的拦截,横冲直撞对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可能散失持放任的态度,以至又撞伤、撞死他人的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危及的不仅是交通运输安全,而且危及的是公共安全行为人后一阶段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对此,要与先前的交通肇事罪实行数罪并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四)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六)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七)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八)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肇事情形的发生,是会导致其他的主体的权益受到很大的侵害的若此时肇事者还逃逸,并且受害者的车辆受到了损害,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等司法机关报案,此后会把该此已经逃逸的肇事者捉拿归案,继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常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需亲属或护工护理得的,由赔偿义务人对该费用进行的赔偿。为了解决护理费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具体如下: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现实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较好的对纠纷进行处理。这个过程中,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车辆,但对车辆进行保全也是有期限的,那一般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1,若是诉前保全的话,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2,若是诉讼中全的话,保全的期限为一年;3,若一...


·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市场的繁荣,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故而私家车等类型的车辆数量急剧增加,由于很多驾驶员不按照遵守交通规则,故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使较为频繁的,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希望得到赔偿的主体,是需要按照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后,才有可能得到经济赔偿的。 最新交通工伤认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交警半夜查车醉驾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醉驾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


·车祸没达到伤残怎么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


·大家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
    您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但是仍然会有不少人还在一步一步踏入警戒线,尝试违章开车的不良后果。因此近些年交通管理部门规定酒后驾车分为酒驾和醉驾,并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那么什么属于醉驾什么属于酒驾呢?我们在下文为您呈现了具体的解释。 醉驾是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酒驾是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酒驾和醉驾新规定   醉驾: 1、醉驾一...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依据?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依据有哪些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


·在平时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平时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平常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进行赔偿的问题,如果交警部门在事故后判定了责任方,那么责任方应该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拒绝赔偿的话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该怎么办以及责任方需要赔偿的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一)诉讼的话需要...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的时候,我们一般是要根据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划分责任并进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责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撞车后修车能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撞车后修车能索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如果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是“营运”,那么该车就必须要有运管部门发给的“道路运输证”和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有的“从业资格证”才可以从事营运。 如果是正规运营车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并不在保险赔款中支付,主要是由私家车车主和营运车车主协商处理。 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其实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此时,除了要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外,同时也要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具体而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不仅仅给死者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且家庭成员的死亡,直接导致家庭未来收入的减少,实质上直接给家属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怎么样来弥补这部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