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

一,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

律师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 2000-4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 3000-5000元/件

(一)审或二审审判阶段 2000-5000元/件

(二)办理财产犯罪案件,除按上述标准收取基本费用外,按照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注:1、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及律师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2、办理案情特别复杂或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可协商收费;

3、本律师办理过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的50%收费。

4、律师到其他地区办案的,按照其他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和同类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收费。

经济类非诉讼事务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30元至100元/小时;

涉及财产关系50元至200元/小时;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300—10000元/件。

2、代书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申请书及其它诉讼法律文书和申请仲裁书等300—3000元/件。

3、代书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文书300—5000元/件。

4、律师函500—30000元/件。

5、资信调查1000—100000元/件。

6、办理房产见证,住宅每平方米6元,商铺每平方米60元。

7、参与企业改制、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法律服务,根据标的数额或涉及财产标的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双方协商收费。按标的收费的标准是:

标的 收费比例

1000000元以下部分 4% 40000元

10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 2% 80000元

5000001元至1000万元部分 1% 50000元

10000001元至5000万元部分 0.5% 20万元

50000001元至10000万元部分 0.4% 20万元

100000001元至2亿元部分 0.2% 20万元

律师费用的收取需要结合实际的案件,毕竟不同类型的案件,有关的费用收取是存在差异的,因此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认识,这样事情的处理才会有着重要的法律基础,但是会存在不少的争议,不过事情的解决最为重要的就是在协商上可以取得最终的结果。


相关内容:

·农村的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偿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无偿收回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的,除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 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资料,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


·一、继承法规定田地是否是遗嘱一部分?
    一、继承法规定田地是否是遗嘱一部分? 1、田地不能写在遗嘱里,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重婚判刑后要送往居住地吗?
    重婚判刑后要送往居住地吗?重婚判刑后不要送往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判刑的执行的地点就在当地的监狱做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上面只是简单...


·社保卡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本地户籍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社保卡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本地户籍办理个人社保需要什么资料:1、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2、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彩色照片2张。4、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办理社保所需材料: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2、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农民到城市打工生活,导致农村的空置房屋数量越来越多。农民不再居住的话,可以将房屋卖给同村的居民,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在农村房屋买卖中,涉及到土地证的转让,需要双方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1、宅基地转让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


·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
    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土地使用要求变大,而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 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流程。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房管局过户转名的。 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征地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
    1、当土地使用证毁损或者遗失时,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告其丢失或损坏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农村村民应当向其所属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第二,土地权利人在土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已经灭失。第三,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申明原件,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于是案件的管辖地的选择就很重要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政府拆迁问题一直备受媒体和群众关注,按照以往拆迁情况来看,因为房屋拆迁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计其数,作为房主我们最关心的是拆迁如何进行补偿。近来来广州市不断加大城市化进程,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从制度上保证了房屋拆迁的公平公正,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


·土地使用年期买卖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在这里首先强调一下一个观念、区别。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所有权作为个人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的,因为我国是土地属国有或集体所有。所以我们一般人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同时土地使用权也不是没有期限的,一般都会有期限。那么土地使用年期买卖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商品房买卖契约中的土地使用年期买卖条款有何法律意义?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一般都在第2或3款中明确指出,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