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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的案件,在经过法院一审判决以后,如果对判决不服的,或者是有新的证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我国,罪犯本人,如果罪犯是未成年的话,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罪犯的近亲属,有权利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需要有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一般要包括判决书,上诉人收到的时间,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写明上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同时,上诉人需要进行签名。对于刑事案件的上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首先是上诉状。第二是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因为当事人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异议的,那么需要提交原来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发给的判决书裁定书。第三,如果当事人是因为有了新的证据,或出现新情况而提起上诉的话,那么当事人还需要同时提交新证据,证据目录,证人名单,还有证据的复印件等等。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以后,会进行审理。并根据当事人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确实是出现新证据证明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是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进行审判。或者是因为出现的新证据,导致原来定罪量刑的证据真实性得到怀疑,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没有办法,确认当事人确实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进行审判,如果原判决裁定,只是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如果是因为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循私枉法的行为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也要重新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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