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孩子脑瘫离婚财产也是均等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最新出台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鉴于孩子是脑瘫的这种特殊情况,所以说,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相对来说就要付出较多的心血和精力,因此法院有可能会适当的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让当事人多分一部分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孩子脑瘫不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产的分割,毕竟给孩子治疗脑瘫的这些费用,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是有义务支付的。


相关内容:

·目前国家赔偿法以什么为主要形式?
    国家赔偿在我们国家就是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权利侵害的时候,公民寻求救济与赔偿的一种手段,关于国家赔偿,我们需要明白当我们认为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是不是确实受到侵害相关的权利机关会进行审查,下面我们来看看目前国家赔偿法以什么为主要形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


·什么情况下 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的案例是非常的多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离婚的案例是非常的多,对于有孩子的离婚案例我们都知道孩子只会跟其中的一方。对于有离婚协议的离婚案例来说应该是可以说是最和平的方式之一。那么如果协议离婚之后后悔了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吗的规定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离婚了2个孩子怎么判
    如果有两个孩子的,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若双方能协商,一人一个当然最好。如果双方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双方的条件,判决会依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对于不满一岁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女方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八级伤残的赔偿内容有哪些?
    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八级伤残的赔偿内容有哪些?我们知道因故导致他人伤残的,事故当事人应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补偿。而对于有些受害人来说因其受伤程度严重导致其丧失部分或完全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需要对受害者的被抚养人进行生活费的赔偿。那么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八级伤残的赔偿内容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人身损害赔...


·夫妻打架该报警吗 夫妻打架报警会拘留吗
    夫妻打架该报警吗 夫妻打架报警会拘留吗现如今,实行自由恋爱,夫妻双方走向婚姻殿堂通常都是因为互相深爱对方。但是结婚之后因为生活的琐碎出现分歧,总是会争吵,甚至是大打出手。有时情节严重,妻子就会寻求警察的帮助。那么夫妻打架报警会拘留吗?下面就由我们来解答这个问题一、夫妻打架该报警吗,夫妻打架报警会拘留吗?夫妻打架,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了妻子轻微伤,妻子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


·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离婚是感情破裂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婚姻自由。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双方自愿。很多人不知道女方怀孕和男方离婚,共同财产怎样分配。那么,孕期离婚财产分配在法律上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够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夫妻自愿离婚...


·没有孩子离婚能不能分到财产
    可以,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时没有小孩的可以只分配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3)夫妻双方在对其...


·遭遇家庭冷暴力怎样取证?此时该如何离婚
    遭遇家庭冷暴力怎样取证?此时该如何离婚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因为家庭冷暴力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家庭冷暴力是对于一个家庭的危害是具有毁灭性的,因为它会加速家庭走向破裂。那要是夫妻因为一方有家庭冷暴力行为从而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家庭冷暴力怎样取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配偶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而且只能以起诉的方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申请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申请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