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解除关系应该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解除关系应该怎么起诉离婚

一、应该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大部分的夫妻之所以会选择起诉离婚,主要还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毕竟这两种法定离婚方式相比较,能够通过协议方式达到离婚目的的,相信应该都不会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也要注意,即使是起诉离婚,也是要求夫妻满足了规定的条件,符合诉讼离婚的标准之后,那么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相关内容: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一、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男性在女性哺乳期的时候是不能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是过错方,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得到双方财产的大部分或者是全部。另外,女方还可以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及男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需要算到孩子18岁。 如果双方都没有错,因为其他原因离婚的话,女方可以要求得到一般的财产,另外还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男的这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以及...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一、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


·侵害婚姻自主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侵害婚姻自主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婚姻自主权的内容 婚姻自主权的内容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 1、结婚自主权 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从内容上讲,结婚自主权的主要含义是指结婚...


·一、离婚因财产纠纷如何解决?
    一、离婚因财产纠纷如何解决?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都或多或少的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发生反悔或出现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了离婚后...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决书通常由法院出具。撤销婚姻的执行是在符合国家新婚姻法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用) (××××)×行民初字...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 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6、 男女双方实际取...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意外导致父母在短时间内相继去世,而此时子女尚未成年,仍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这种情况下,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也有抚养该子女的义务:(一)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1、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


·新婚姻法离婚案例有什么规定
    现如今离婚案件也是越来越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案例中对离婚有什么规定呢?离婚对于家庭有好有坏,但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调商定或者是法院审判,根据不同家庭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分析,新婚姻法对离婚案件有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离婚案例 【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合理
    现实中,有的人在短时间内离婚的,此时会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青春损失费,通常是由女方向男方索要的。但从我国法律上面分析,夫妻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合理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合理 第一,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


·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后已经通过夫妻双方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后,又想要回子女的抚养权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成为您心中的一个疑问,不管是出于其他原因还是个人主观意见,那么在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