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一、公司法中股权质押告知其他股东吗?

股权质押是需要告知其他股东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公司法规定,将股权转让股东以外的人时,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质押的概念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三、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对外担保?

首先,股权质押是质押的一种。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因此,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毫无疑问,股权质押是特殊的担保物权。

表面上来看是某一位股东质押了自己的股权,可如果操作不当的话,公司有可能就得为股东的某些行为承担必要的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身为股东就需要对其他股东及公司负责任,股权质押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书的时候,对方肯定也要审查股东会议决议书的。


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吊销后有什么后果?
     在我们国家企业所从事的一些商业行为,都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行政法律的规定,否则的话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的一种行政处罚的措施就是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吊销后有什么后果?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吊销后有什么后果? 吊销营业执照后果是什么?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生活中,出于公司发展或者战略规划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生活中,出于公司发展或者战略规划以及很多原因,项目股权转让这一行为是十分常见的。在转让股权这一过程中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难题,尤其是项目股权转让协议的书写,处理不好很容易带来一些风险和危机。那么,到底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这个问题。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自然人 (身份...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确定以及相关知识(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是我国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时所必需遵守的法律规范,而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业务的一种增加注册资金的行为。那么,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公司增资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中对于增资的规定是这样的: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间不会到相同工作性质的公司工作,以避免曾从事工作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避免造成商业之间非良性的竞争。那么若违反了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同业禁止协议的内容是什么?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的责任 ? 1、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运营体系,一般都具有投资部门负责寻找项目调查项目和投资项目,风险控制部门严格把关投资部门递交的项目,仔细的审查,然后有基金部门的决策进行最后的评审。国内大型的投资机构把关都比较严格,最后决策投资的项目一般在20%左右。如果再详细的运营没有办法知道,因为这个是每个公司的机密了。 二、私募股权投资公...


·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有哪些? 一、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或法律评价书。 3.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务。 4.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代理顾问单位申办商标、专利、著作权申请、注册、...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 一、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


·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无法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换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 3、企业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执行的时候,也未能改变劳动合同签订协议离职。 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企业应该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代通知金,...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生活中,如果您想注册一家公司,那么在公司注册前了解个人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是非常必要的,事先对公司注册注意事项进行了解,可以帮助创业者少走弯路,为以后公司运营提供帮助。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公司注册注意哪些问题 : 1、注意先去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公司就没有相应的给付责任。 按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 (3)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


·在香港上市公司如何融资?
    在香港上市公司如何融资? 一、增发、配股融资渠道 1、增发和配股是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渠道。其中增发就是上市公司面向普通民众发行新股,配股就是上市公司面向公司股东配售新股,这两种手段都是一种直接融资的方式。增发在增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同时会降低股东持有股权的占比,引起股东的公司的控制权出现下降,能够对公司的股份进行稀释,避免权利集中。 2、通过增发和配股引入资金,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是具有一定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