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不同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对财产的争夺往往成为离婚协议最难达成的部分,而如何进行房产分割更是一大难点。所以夫妻双方离婚时,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矛盾,常常会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但是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如果夫妻双方或者单方反悔,房屋赠与合同效力将受到何种影响?我们分几种情况为您简单讲一下,希望您阅读后能够有所收获。
婚前登记为夫妻一方的房产约定给子女,产权方反悔
本身就是婚前一方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产权方反悔,要求撤销约定。《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看出不能因为属个人婚前财产就可以单方破坏协议,因签署离婚协议时,两人仍为夫妻关系,如反悔必须双方同意,方可生效。
约定给子女后办理了房屋登记
离婚协议中给子女,并且办理了房屋登记,现在男女双方反悔,要求将房屋登记恢复原状态,从子女名下再次登记回夫妻双方名下。《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一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可知,一旦登记即发生物权效力,如果没有上属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当时离婚协议书有上述可以撤销的情况,房屋登记部门不能因离婚双方对协议书的重新约定对已经登记给子女的随便进行变更。
约定给子女后未办理房屋登记
约定后,男女双方都反悔。将房产约定给子女后在未办理登记之前,男女双方都反悔,并对房产权属重新进行了约定。《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为未将子女的产权记载于登记簿,只是产生合同效力,未产生物权效力,离婚协议只对协议中俩人产生限制作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新协议发生效力,如果需要进行房屋登记,按照新协议办理即可,也就是前文中说的,即使法院不予支持了,但登记部门不需要进行把关,按照申请人意思登记即可。约定后,男女一方反悔。一方反悔要求将约定给子女的房产重新约定,另一方不同意,综合《婚姻法》第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单方进行变更。赠与行为是民事行为,属于意思自治的。如果当事人是没有违法或者别的事由那么理论上是应该成立的。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在中国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要件的。所以说如果是房屋赠与合同成立了,最好还是过户一下,否则最终很容易出现权利不明的情况。
相关内容: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必须满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例如,对于购买、建造以及大修等自住住房,需要拥有房屋所有权才能提取公积金。另外,对于户口已迁出本市或是出境定居者,还有非本市户籍职工调离本市者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而无论是哪种情况提取公积金都必须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


·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通常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若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只能说办理房产证。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的,那到底实践中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


·一、遗产房继承过户费怎么算?
    一、遗产房继承过户费怎么算?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


·一、遗产房继承人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遗产房继承人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遗产继承协议书范本第一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二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三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被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 结婚的,第二继承人随母到吕家,当时是两周岁,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又生育一女孩,即第三继承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于一九 ...


·没有房产证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没有房产证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没有房产证的夫妻财产不能够主张关于房屋所有权来进行分割,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二、相关内容拓展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及不欠取暖费证明等。未进行房屋产权公证的,协议离婚双方都要到场会同办理,经过公证的,一方到场...


·每年买房的话题热度永远不会下降,衣食住行永远是人们一定会碰到
    每年买房的话题热度永远不会下降,衣食住行永远是人们一定会碰到的问题,每天都要面对。那么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会考虑自己目前的存款和房子的价格来做决定。西安是十三朝古都,今天我们和您聊聊在西安市存款15万要不要买房子这个问题。有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西安房价涨幅超过40%。面对“居高不下”的西安房价,老百姓(60.800, -0.37, -0.60%)依然在“买涨不买跌”的浪潮中跃跃欲试,致使部分楼...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婚后要是夫妻一方突然去世,此时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房产该如何处理呢?实践中有的人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


·农村房屋买卖现象在近年来发生得较多,对于购买者除了要了解具体
    农村房屋买卖现象在近年来发生得较多,对于购买者除了要了解具体的购买要求外,如果遇上拆迁的其补偿归谁所有也要做一定了解,避免日后因拆迁补偿发生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拆迁补偿该归谁所有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房屋买卖拆迁补偿归谁所有 归房屋所有人所有。有产权证的,以产权证登记人为标准;没有产权证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


·按揭购房离婚后分割是怎样的按揭购房离婚后财产的分
    按揭购房离婚后分割是怎样的按揭购房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⑵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


·虽然在很多城市的房屋限购令已经开始松绑,然而对于大城市,特大
    虽然在很多城市的房屋限购令已经开始松绑,然而对于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房价还是让很多人可望不可即的。贷款买房是很多人的选择,那么一般来说购买房子怎么贷款比较好呢?此时法律中规定的贷款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怎么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


·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策上的变化,导致很多企业面对厂房拆迁的问题。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少企业将纠纷上升到法律高度,希望通过院来进行解决。那么,法律上对厂房拆迁有哪些补偿呢?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