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二审审判需要遵守提起诉讼→侦查→审查→审判的流程,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注意:上诉的提起方式可以用书面方式或口头方式。

二、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一)全面审查原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实体性审查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审查下列主要内容:

1、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2、第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3、在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4、上诉、抗诉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

5、被告人供述、辩解的情况;

6、辩护人的意见以及采纳的情况;

7、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适当;

8、第一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审人民法院具体运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即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判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4、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另外,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能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也不得加重刑罚。注意:上诉,刑罚不可以可以加重,但罪名可以加重。

对于经过检察院审查,并且已经宣判,但是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案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二审的请求。对于此种类型的案件,一般来说都会组成合议庭的方式进行审理,此时也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并且在期限内审结的。


相关内容:

·我国哪部法律最先明确了洗钱罪的罪名和定罪?
    很多行业都会有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通过洗钱可以将这些钱在形式上转化为合法收入,由此可见洗钱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洗钱是非法行为,在法律上就有关于洗钱的规定和判刑标准,我国哪部法律最先明确了洗钱罪的罪名和定罪? 一、我国哪部法律最先明确了洗钱罪的罪名和定罪? 在我国,刑法首次系统地规定洗钱罪是在1997年。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规定是我国刑法对洗钱罪的最初规定。 二、洗钱罪的相关规...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被欺骗犯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实践中,恶意透支信用卡,使用伪造信用卡等行为都会涉嫌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有些人可能并没有主观上的意愿要犯罪,只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而无意中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被欺骗犯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被欺骗犯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互联网的不断应用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如网络购物、网络互动等等。但是这也一定程度上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诈骗的平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范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增强自我意识“天下没有...


·撞人判死刑有依据吗?撞死人该如何处罚?
    撞人判死刑有依据吗?撞死人该如何处罚?自机动车出现后,交通事故频发 ,交通事故使很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很多人在失去亲人后,会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对肇事者严惩。那么撞人判死刑有依据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肇事情节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3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窃价值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无期徒刑与终生监禁有什么区别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可以说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终身监禁这个词,而针对也是那种比较恶劣的贪污受贿犯罪。但在普通人的眼里,可能一直认为无期徒刑与终生监禁就是一回事,不过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这二者却是不同的。那究竟无期徒刑与终生监禁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无期徒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


·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
    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 当公安机关发现行为人准备实施、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具有重大嫌疑的,可以先限制其人身自由,经过审讯后排出嫌疑的可予以释放,确认有罪行的应提交检察机关批捕,那么,在具体实际中,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派出所什么情况拘留人 (一)拘留的适用机关、适用情形 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刑诉法82条...


·盗窃罪赃物怎么处理,依据赃物价值如何量刑?
    有很多人很疑惑从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那里缴获的赃物该怎么处理?找到失主还好办,如果找不到失主,赃物该何去何从?司法机关又是怎么依据赃物的价值进行量刑的呢?的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请您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盗窃罪赃物该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起获赃物后予以扣押,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核实赃物主(因案件受害人和赃物较多需核实对应)。1能核实到物主的予以返还;2未能核实到物主的继续扣押,继续找寻失...


·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刑吗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
    要是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判处了缓刑的话,这对罪犯来讲就是很有利的,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这也仅仅限于主刑,附加刑仍旧是要执行的。那实践中,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刑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 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刑法只处罚聚...


·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对审判的人数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避免相关不可预知的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独任审判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独任审判? 独任审判是指简单的案件由一名法官独自审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解释,“事实清楚”是指当事...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根据我国的刑法,态度不好并不是加重刑罚的情节。加重刑罚的法定情节早已规定在刑法总则中,是累犯、教唆等。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二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有供认不讳的客观事实。二、认罪态度标准以犯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