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主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何主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1种: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通常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最长就是一个月,因此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要是超过30天的话就会认定为拖欠工资。此时,无论用人单位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出现拖欠工作的情况,作为劳动者其实都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过在此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


相关内容: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中介童工处罚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有多项法律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多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甚至有的中介公司专门给单位招聘童工,对于这些无视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中介童工的处罚力度虽然和雇佣童工的处罚力度不同,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中介童工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旦发现中介介绍童工的行为就可以依据此规定进行处罚。一、中介介绍童工处罚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


·赔偿金劳动合同一年半赔偿多少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金劳动合同一年半赔偿多少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年半赔偿3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要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就要对劳动者承担补偿责任。这个补偿通常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二、为什么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容易,解除难。劳动者有...


·合同到期想加工资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知道要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劳动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合同到期想加工资怎么办?关于这方面,是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具体涨幅多少还要由用人单位进行决定,但是绝对不会出现工资下降的情况。 一、合同到期续签可以涨工资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续订的,会不会涨工资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不能降低原有的工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业的市场,同时本办法还明确了各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该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筑。该办法有九章,其中包括一章总则和一章附则。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国家相关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在施工中的各个阶段不同的负责单位。如果其所负责的阶段出现问题...


·雇工受伤工伤认定可不可以?
    雇工受伤工伤认定可不可以?1、是不可以的。雇佣关系下的赔偿须参照人身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还需进行责任划分。2、工伤与雇工损害赔偿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


·工伤伤残鉴定有三期吗?
    工伤伤残鉴定有三期吗?工伤伤残鉴定有三期规定,三期是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具体情况下,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并作为赔偿的标准 。 现在国家规定鉴定的时限是30个工作日,单单就检测的实验周期估计不到10小时,但是实验检测后的数据分析、报告撰写、鉴定人审核签字,以及盖章及钢印的时间也不少。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 “三期鉴定”的申请,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 有了法...


·天津工厂高温费规定是怎样的?
    天津是我国北部沿海城市,也是离首都北京最近的直辖城市,历史上天津就是我国的工业重镇,近年来,随着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建设不断完善扩大,引进了更多的企业、工厂,而众多厂区工人不论是寒天还是酷暑,都坚持以劳动创造价值,为天津市发展做出了贡献,对于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当地政府也落实了相应的高温补贴政策,那么,天津工厂高温费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通知,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去公司面试时,双方会就岗位、工资等问题协商一致,正式用工后公司要跟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上会明确该员工的岗位、职责、工资等基本信息,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就要互相遵守合同。所以,发现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比如工资给少了的,那么将损害员工的利益,需要及时处理。 首先,员工工资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根据双方协...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最高多少钱?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最高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


·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员有责任吗
    这个要根据工地当时具体发生事故的情形,以及造成人员死亡的原因来确定施工员要不要承担责任。一、如果该人员的死亡是由于其他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造成的,则施工人员有责任。二、如果该人员的死亡与其他施工人员无关,而是因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造成的,则施工人员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