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犯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犯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缓刑适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二、被判缓刑的法律后果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原判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在缓刑考验期内附加刑同时执行。要为罪犯争取缓刑,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不然的话可能在依法作出判决的时候并不会宣告缓刑。另外就是,缓刑本身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在符合缓刑条件的前提下,还会确定一个考验期,只有顺利的过了考验期,没有发现漏罪、又犯新罪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那么才是成功的缓刑,之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相关内容:

·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
    一、盗窃罪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是什么?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内容: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之前往往已经通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以及审查起诉阶段对案卷材料的查阅,已经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寻找到为其辩护的理由和证据(或证据线索)。二、盗窃数额大小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


·治安管理处罚数过并罚最长拘留多久
    治安管理处罚数过并罚最长拘留多久 一、治安管理处罚数过并罚最长拘留多久? 治安管理处罚数过并罚拘留的时间最长是2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自愿认罪认罚无罪应该怎么处罚?
    自愿认罪认罚无罪应该怎么处罚? 国家对于犯罪分子提倡的也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那么,如果对于在犯罪分子起诉期间,犯罪分子选择了自愿认罪认罚,处罚办法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这种情况下,国家的法律应该给予从轻处罚的相关办法处理,想起来看下文。 自愿认罪能否从轻处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多少算行贿受贿标准? 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


·故意的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故意的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一、故意的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分为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即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


·拘留所会拘留一个月吗?
    拘留所会拘留一个月吗? 一、拘留所会拘留一个月吗? 公安机关可以拘留一个月,因为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刑事案件何时开始请律师效果最好?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好?家人被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后,在家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时,及时请律师介入是比较好的时机 。
在国内刑事案件中,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要想无罪释放是非常有难度的,有时候办案人员会劝犯罪嫌疑人家属不用聘请律师,请了律师没有任何作用(律师会增加办案人员的压力),有的嫌疑人亲友竟也轻信,但是到了开庭前律师到检察院或法院阅卷的时候才发现...


·刑法中的遗失物是什么?
    刑法中的遗失物是什么?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动产是否为遗失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2)占有丧失非出于占有人自身意思,占有人如果故意放弃占有,则为所有权的抛弃行为,将作无主物处理。占有辅助...


·疫情期间诈骗怎么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保释期期间再打架会不会判刑?
    保释期期间再打架会不会判刑?首先,保释即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规定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如果被告人违反规定逃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按原犯罪事实和情节予以判决。保释期一般是12个月时间。 不论是保释期期间还是其他正常时间,打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是不同的具体情形,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而已。 结...


·网上办理无行贿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有行贿做法的这些人员当时的心态肯定都是希望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给自己大开方便之门的,可实际上,行贿不仅会亲手将自己送到班房当中,将来在市场竞争的过程当中会失去更多的大好机会的。因为同类型的企业在参与政府招标的活动的时候是需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的,可有些不了解的负责人就比较关注,网上办理无行贿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一、网上办理无行贿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这个网上不能办,要去你公司注册地的基层检察院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