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 “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被迫辞职怎么办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 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不少人认为在自己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的时候,需要单位或者老板批准,而这个时候单位或者老板出于生产的需要,就有可能不会批准辞职,那自己也就无法离开单位。但其实法律并未规定在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单位或者老板的批准。通常情况下需要提前一定时间告知自己要离职,到时候不管是否批准,其实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相关内容: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公司成立 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经营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就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二、公司成立的要件 (一)实质要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企业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但是很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是时候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为此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到社会上去融资,来壮大公司的发展,所以的公司融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进行,确保融资过程的规定,但是具体的融资管理办法是什么,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 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的财产不等同于法人的财产,公司利益不等同于法人的利益。某些公司法人会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权利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取利益,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能起诉公司的法人代表。 我国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 海外并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欢迎,不少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在这之前,了解一定的风险和并购程序是十分必要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及其法律文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及其法律文件 1、初始阶段 保密协议/保密承诺函在交易的初始阶段,因标的资产、股权或业务等的拥有人,或目标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方式包括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方式包括包括哪些?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针对近年来国有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企改制。希望通过国有企业改制,将其做大做强,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企业改制也是企业治理的主要方式,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方式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国有企业改制方式包括哪些?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


·新婚姻法 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婚姻法出台了新的规定,也就是新婚姻法,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新的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是怎样规定分割的,比如说公司的股权等相关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也就是新婚姻法 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有财...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在列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之前,首先要了对这一名词进行解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否认所在公司的股东的有限责任,让在法人保护之下的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是具有主观故意的。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以有以下这些。 一、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这里所说的资本显著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


·公司法特定表决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特定表决事项有哪些?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需要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定,由于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设立的,因此,为了保障股东们的合法权益,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在公司内具有表决权,通过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对公司内部的一些重大事项参与决策。那公司法特定表决事项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特定表决事项有哪些? 1、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权是什么? 提到企业的董事长,您可能觉得董事长就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一般来说董事长可以有权利决定公司的任何决策。但是,企业毕竟不是董事长一个人的,如果任由董事长的权力无限膨胀的话,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的。所以公司法中对董事长的职权也有着相应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权是什么? 一、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权是什么? 由于董事会是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对公司经营管理...


·担保公司收费标准是多少
    担保公司收费标准是多少一、担保公司担保费是多少担保公司担保费通常并不固定,主要由风险大小决定,不同贷款产品、不同条件借款人的担保费通常不同。当然,不同担保公司收费也有差异。通常无抵押贷款的担保费是最高的,因为无需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仅凭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担保费更高。二、担保公司担保费的构成1、管理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担保公司的日常经营成本,包括人工工资、奖金、福利、保险、房租、水电...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