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一、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

(三)、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四)、办案人员凭加盖看守所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提讯、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解。

(五)、《换押证》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报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关押犯罪人员的时候如果有变动那么是可以进行换押的,但是换押必须要有换押的证件,这样才算是合理又合法的,而且对于换押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只要需要,马上就可以进行,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工地上面醉酒飙车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


·我国对交通事故如何判刑处罚的
    对于交通事故行为,其实只有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那么才会涉及到判刑处罚的问题,此时定的往往是交通肇事罪。那我国对交通事故如何判刑处罚的呢?其实具体的处罚还是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做出,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如何判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


·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这个时候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遇到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绿图的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 一、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办 1、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的,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要赔偿哪些损失却不知道这些损失该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按事故认定分摊责任后缴纳停车费,提走事故车及时维修。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


·醉酒驾车怎么判刑
    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我国对于酒驾醉驾监控的是比较严格的,但是仍然有很多人知法犯法,喝酒之后抱着侥幸的心理行驶在熙熙攘攘的大道上,这是一种对自己对其它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有可能你这一时的侥幸,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大家一定要记住酒后一定不要开车,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关于酒驾的处罚。 一、酒驾处罚标准酒后驾驶: 1、被相关部门检查出酒后开车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一千块钱到两千块钱。如果是惯犯的,再...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市政府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在事故中造成人员损伤或者死亡,都要按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由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交通事故死亡补偿标准,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相关内容。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 ?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汽车一定要有车牌,等于给车子贴上了属于你的标签,如果行驶中出现什么问题,自然是看车牌号找人。如今汽车越来越普及,所以关于汽车牌照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完善,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新规是什么,有利于加强您对这方面内容的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保留号牌条件放宽 此前,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


·走私车被查到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般走私车是没手续的,因为是通过非法途径过来的,所以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法正常手续。被抓住后,会没收车辆和判处走私罪,通过走私金额定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几种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几种(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