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债权转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债权转股权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在某省某市订立:
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
1、某公司为经某部门批准成立的债权转股权公司;
2、根据某资产管理公司、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和原某局(后整体改制为某公司)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的《出资协议书》,原某局多种经营开发公司及其资产均已投入某公司;
3、原某局多种经营开发公司变更为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为进一步理顺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关系,现依据上述债权转股权协议及某公司建立时的其他相关文件,某公司和某公司矿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本次转让
1、某公司同意向某公司出售、某公司同意向某公司购买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自转让交割日起,某公司享有标的股权及其项下的所有权益、权利,并承担标的股份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指某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
3、交割日前股权项下的所有未分配利润以及在该等股权下所有盈利或亏损,亦均由某公司享有或承担。
4、某公司保证截至转让交割日(含转让交割日当日),不存在、也不会发生任何第三方对标的股权享有任何权利,标的股权且未设定也不存在任何质押、委托管理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截至转让交割日(含转让交割日当日),不存在、也不会发生针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查封、冻结、扣押或者强制执行等任何法律程序。
二、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零元。
三、工作安排和交割
双方将共同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并签署所有必要文件、文书,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
四、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进行。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五、保密
双方都应当,并应当促使其代表,对另一方的未公开信息和/或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予以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接受采访、回答问题或调查、新闻发布、在指定媒体刊登公告或者其他方式)。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4份,由某公司和某公司各执一份,其他各份报主管机关审批运用或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本协议文首日期订立,以昭信守。(此页无正文,为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页)
转让方: 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受让方: 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然而,由于自身企业的结构或者管理的复杂性,往往会导致债权转股权协议的内容针对各种案件也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以上的步骤也是比较简单的一种仅供读者参考,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化。或许,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企业的利益,去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的一对一分析,这也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相关内容: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


·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
    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经济纠纷在所难免。而如果有发生客户欠债的现象,债权方就要及时追讨,避免合法债权遭受损害。具体来讲,在债务方欠债不还时,债权方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呢?如果有必要提起诉讼,来进行追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 对于客户欠债,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


·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能胜诉吗
    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能胜诉吗?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的很难胜诉,因为没有付款凭证只有借条的话,借条是不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


·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一、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九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


·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有哪些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个体户贷款、房屋按揭贷款等,申请不同的贷款还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如银行流水、工作证明、抵押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 在当代这个网络发达的社会,很多电子商家推出一系列的软件,其中,比较受欢迎的包括像支付宝等类似理财软件,在支付宝这种软件中一般都会有一个可以借款的功能,也就是花呗蚂蚁,它们类似于银行信用卡透支,需要定期还款。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还蚂蚁花呗借款怎么样?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蚂蚁花呗逾期还不了,会被抓判刑吗? 您知道,信用卡逾期...


·债务纠纷结案后借条在法院吗
    债务纠纷结案后借条在法院吗?债务纠纷结案后借条都是留在法院的,一般来讲,法院会把所有证据都留存下来放入卷宗中。事人提交的证据当庭质证,核对之后,被法院认定为证明案件事实依据的都列在法院作出的判决书里面。法院给当事人的的判决书就已经对争议事项做出了处理。从一事不再理,和司法最终原则上来讲,为避免重复立案起诉法院必须收回证据原件。这是法院办案的基本规定。证据原件法院要附卷存档,一般情况下不会退还当事人...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离婚分割债权的内容是什么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4、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只有借条录音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吗?
    只有借条录音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吗?只有借条录音可以起诉要求还款,但一般还需要提交借款时的转账记录,法院要综合考虑手上有哪些证据,是否能相互印证,以及借款金额大小等。在证据认定上,通常对于小额借款,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虽然只有提供借条一个证据,但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按照交易习惯,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在微信上催收借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现在人们交流多通过微信、qq等方式,方便快捷,减少了时间成本,拉进了距离。那么借给别人钱,多次通过微信催他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


·兄弟欠钱不还该怎么办理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