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 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通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来民法院自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
·再婚孩子抚养权要怎么确定 在现在的社会,因为夫妻双方感情失和或者因为其他的因素导致的离婚并不少见,离婚还涉及到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要是离婚的话就只能一方获得抚养权。一方获得抚养权如果再婚的话抚养权就会发生变更了,那么再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确定呢? 一、再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 首先,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我国婚姻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形成抚养关系所需要的期限进行规定,究竟多长...
·国家赔偿最高的案子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
·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制订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缴纳。那么,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呢?我们先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具体介绍。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应当如何缴纳?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
·离婚协议上有无必要写明婚前财产? 离婚协议上有无必要写明婚前财产?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我在外卖中吃到蟑螂,可以找商家索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卖食品变质的,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赔偿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
·国家赔偿最新标准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审理国家赔偿...
·一、养父母子女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养父母子女间有哪些权利义务?(一)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当然,在收养后不改变养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2、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养父母子女间的上述义务,不因养父母离婚而解除。养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不...
·孕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吗?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使女性的人身权利得到了保障,我国制定出了新婚姻法。婚姻法的内容包括孕期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在起诉离婚时,需要搜集离婚证据、财产方面的证据等。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一起看一看以下有关资料: 一、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