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无效诉讼宣告需要多久?


一、商标无效诉讼宣告需要多久?


需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这个比较简单的话就走简易程序,一般情况是三个月。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商标权无效的类型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


三、商标权无效的法律后果


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3、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商标局就会宣告无效,而对于时间的长短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所以,当事人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不会宣告无效。







相关内容:

·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当事人要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可以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办理:1、提供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提供经过协商一致后,明确合同中专利权质权利关系,专利权是否经过资产评估,如果经过评估,需填写评估单位名称,并签字。如有代理人的,需要代理人签章。出质人与质权人达成的书面合同后,向专利局办理登记,专利局申请通过,进行登记后,该合同方能生效。2、出质人的合法身份...


·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


·好商标转让需要多少钱?
    好商标转让需要多少钱 一、好商标转让需要多少钱 商标的潜在价值就是商标在市场上的反应,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企业使用过的,所以在市场上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影响力,影响力的大小就是决定商标价值所在,包括影响力的范围,这需要我们根据商标实际情况和自身产品和营业范围来自行考虑。 商标转让的目的是为了让企业或者某个产品在最短的时间内拥有属于自己的专利商标,因为申请注册商标所耗费的时间实在是太漫长了,所以人...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该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认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该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多数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都是自动取得的,但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言,规定就比较特殊了,要求办理了申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而也只有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只不过这个保护也有一个期限。那究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一般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的期限是多久?
    五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 一、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2、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经营范围须和申请范围一致 3、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洁净、黑白分明,不大于10厘米×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哪些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
    哪些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


·申请境外商标使用合同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了解?
    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商标都须经过商标局的核实并作备案登记,就算是境外的商标使用合同也是如此。而备案登记的申请是否成功除了要有充足的证明材料准备外,还需要对其办理的相关注意事项有大体的了解。那么有哪些境外商标使用合同登记的注意事项需要多加了解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请继续往下阅读。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 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实申请专利的过程是非常的繁琐和复杂的,这当中很多涉及到我国规定的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都不一定是申请者能够全然了解的,所以专利的申请和登记可能都需要专门的咨询市场上的那些代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的,如果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仅是包括对专利申请的咨询的话,肯定也要知道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