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法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民法典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解除和书面解除不同,书面解除留有书面证据,便于证明已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口头解除,很难保留证据,所以很难证明已向对方发出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合作关系的成立和解散都一定要有始有终,其他普通的商务合作类型的合同,在双方完成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并达到了合作目的之后,合同会自然解除,但是,类似于劳动合同这种性质比较特殊的情况,劳资双方口头解除合同都会埋下一些无法预知的法律风险。




相关内容:

·附条件的合同生效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条件的合同生效后诉讼时效是多久?在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是3年。假如合同另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按照约定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算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诉讼时效的意思是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那么在法律规定的有效的诉讼时间内,被侵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违约的一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需要承担的义务。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


·什么是强制执行提出合同撤销权?
    什么是强制执行提出合同撤销权? 一、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当双方签署合同以后,就是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以及条约,不管是什么样的合同签署了就必须要遵守上面的相关条约以及规定,但是也有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发生,那么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是什么?围绕这两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 合同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签买卖合同?
    签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那么,在法律上,买卖合同究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此外,在实践中,签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


·法律规定什么是仓储合同?
    什么是仓储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二十章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


·什么居间合同无效有哪些条件
    什么居间合同无效有哪些条件 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


·三年合同到期仍在上班怎么办?
    当劳动者去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一般会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也是有期限的,就比如说,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合同到期仍在上班又该怎么办呢?其实这个问题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是有具体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


·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
    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地点 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买卖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确定,不能...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一种合法的权利,通过这一权利,债权人可以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我国法律对留置权还有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


·定金合同生效的6大条件都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的6大条件都有哪些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3、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4...


·无偿的转让合同是赠与合同吗
     一、无偿的转让合同是赠与合同吗? 无偿的转让合同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