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一、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


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般情形下,著作权虽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且该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若经过单位同意,作者和单位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所获报酬。这里的两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特殊情形,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2)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


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财产性权利在上述保护期内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所规定的权利。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哪些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


2、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不受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不受保护。


其中《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传播人应注明出处。故“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引用、转播等多种形式使用“单独事实消息”不算侵犯著作权,关于这方面的侵权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通过大众播放媒介传播的单纯事 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我国目前各行业的职务发明不断,并且任何的发明但是可以申请版权的,在申请成功之后的两年内,发明者会拥有特定作品的版权,在年限届满之后,任何人都可以无偿的使用职务发明,并不会受到版权的限制,在版权有限期内,使用职务作品是需要获得所有者的同意的。




相关内容:

·法律规定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
    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著作权中不...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
    国家专利申请号查询方法提交专利申请,可以申请人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专门的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对于申请人自行申请的专利来说,如果想要知道专利申请号,就需要自己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查询。如果是委托的专业机构代为申请的专利,查询申请号时,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之前委托的机构进行相关的查询,也可以自己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查询,要明确知道的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还没有被批准,所以在网上的相关网站是不能...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一、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并且国家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也不够全面。 一、用户著作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用户著作权侵权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供应商和广大用户,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者对于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作品具有合法享...


·职务作品版权登记人是谁?
    职务作品版权登记人是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如果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其许可第三人使用,使用...


·著作权侵权认定条件是什么?
    著作权有一个更好理解的名词叫做版权,而著作权侵权则是指在没有得到著作权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不管使用者有没有对著作权人造成经济或非经济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上,达到三个构成条件就会形成著作权侵权的行为。1、第一个构成条件使用者不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下擅自复制、传播或通过表演等行为私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这种即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侵权行为,...


·企业被侵权商标怎么办?
    企业被侵权商标怎么办?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也就是说,我们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概括的说,我们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


·私自使用商标算是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法》第5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的权利状态 首先要对被许可商标是否得到授权,权利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或者到期后是否及时进行了续展注册等情况进行考察。我国商标专用权取得实行注册取得原则,如果商标没有注册或到期未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撤销,则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同类或不同类商品上使用,甚至被他人抢注,从而影响商品在市场的销售。受让未注册的知名商标虽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可以避免他人抢...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其他人要是再使用自己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就需要先经过同意,也就是专利许可。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呢?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1、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的特点是许可人本...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商标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使用商标权则是商标权保护中一个重要的举措,而了解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在其中也具有非常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下面主要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强人们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认识与了解。 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司法实践中衡量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范畴,不仅需要具备具体明确的界定,还应受到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一)使...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是什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著作权在网络上也有变化,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在网络上也同样受到保护,网络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著作权在网络上有哪些新变化 1、数字化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法律对于数字化作品的态度明确:视同传统作品,一样给予著作权保护。因为,数字化只是改变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