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成都二手房税费怎么计算?

一、成都二手房税费怎么计算?

成都二手房税费是以房屋售卖价格为基础结合税率计算的,对于居民个人转让普通的二手普通住宅,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费用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二手房交易中的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而高档商品房的契税更高一些为4%。

二、买卖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额

(一)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2、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征收—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5.6%

3、个人所得税

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 ,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

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4、土地增值税(国土局)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5、城市维护建设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6、教育附加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

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

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后成商品房

8、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房产证上写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并非是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3%征收税费即可。

9、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一般200元左右

(二)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2、契税

(1)普通住宅

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价×3%征收;

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合同价×1%;90-140平米合同价×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征收。

(2)非普通住宅

成交价(合同价)×3%(超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

买卖二手房的双方都是需要按照既定法律规定的税率,支付一定税额的税率的。对于房屋的售卖者,需要按照房屋的售价支付0.05%的个人所得税,至于购买者需要支付营业税以及印花税等。对于没有纳税的情形,二手房买卖之后不得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相关内容: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


·一、只有口头遗嘱能变更房产吗?
    一、只有口头遗嘱能变更房产吗? 只有口头遗嘱和难变更房产的,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


·2023年如何做房屋他项权证
    如何做房屋他项权证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 房屋他项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书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房屋他项权证是做什么的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1、商品房 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的房屋,能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经济适用住房 所谓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无偿划拨土地,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后,...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


·购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屋的买卖不仅由当事人自愿进行,房管部门也是会监管的,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是看法定条件是不是都具备了,再决定买不买房,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么,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的买卖也是涉及到了相关费用的,这也是购房者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那究竟,二手房买卖的费用都包括了哪些呢?其中的税费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1、中介费 一般为买卖双方各1%,看房费每次10元。 2、测绘费 有土地证的,测绘时不需交费;没有土地证的,需交13元测绘费 3、评估费 持证房屋(私房)的评估费光过户为5‰,如需贷款为7...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这就需要有实际的内容来支撑起房屋租赁合同。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证明。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6...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例如开发商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


·什么是商品房包销
    

1.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一种法律行为。房地产包销是一种重要的销售途径和渠道,因此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商品房的包销具有以下特征:

  (1)商品房包销是一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