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报警处理可以吗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报警处理可以吗?被公司无故辞退后不可以报警处理,这不属于公安的管辖范围,应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
·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手指外伤工伤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申报 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有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是有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劳动仲裁开庭代理人谁都可以吗 不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承包商施工索赔有哪些情形 承包商施工索赔有哪些情形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这类障碍或条件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到的并在施工中发生了的,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并导致承包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2.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它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方面,应分别编制,因为这两方面索赔不一定同时成立。凡纯属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拖延,不仅应给承包商适当地延长工期,还应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3.加速施工的索...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交通运输方式不仅局限于陆地上还包含了水上运输。虽然同为运输但是水运的不同之处在于建造水上航线的时候,水运工程十分浩大且对质量要求极高,所以在水运工程竣工之前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水运工程才能投入使用。那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 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合格。 一般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部合格。其中...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机随处可寻。建筑行业可承包的过程范围也越来越高,对于一个建筑公司来说,要想在同行业里担当领跑者的角色,需要领导者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熟知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等其他较为专业性的内容规定。 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
·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包工有哪些 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包工有哪些相关内容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泥工是从事建筑工程的行业之一,因而在从事的过程中就会存在泥工包工合同等一系列合同的签订,那么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包工到底是怎样的呢?本文将由我们来为您进行整理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包工与您一起共同的学习。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设计或...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样赔偿金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样赔偿金 1. 无合同需要给双倍的工资补偿。 2.未缴纳社保应该让企业补缴。具体缴纳数目按照工资和国家标准办理;如果社保局不能补偿,折算成现金补偿。大约是工资额的40%左右; 3 劳动年限补偿;每年1个月;因为公司违约;加倍补偿。 如果企业不签订合同,他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双倍工资的惩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话,自下月起每月支付双...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责: 1、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2、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聘任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3、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4、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5、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跟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1、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只处理劳动争议的,简单点说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一般进入企业上班是,签订的合同都不是无限期的。一般来说有一年一签的,也有签三年的,也有其他期限的签订时间。那么如过在一个单位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那么我们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用人单位在期满后可以终止合同吗?希望接下来我们提供的内容,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该从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开始计算,连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