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还起诉离婚怎么办,法院怎么判? 夫妻感情不和,容易导致丈夫出轨,丈夫在外工作接触着形形色色的诱惑,也增加了丈夫的出轨机率。丈夫的出轨行为实则背叛了妻子,如果丈夫执意出轨,妻子的忍气吞声只会助长丈夫的气焰。如果丈夫要求离婚,此时的妻子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那么,丈夫出轨还起诉离婚怎么办,法院怎么判?请看下文。 ? 一、丈夫出轨还起诉离婚怎么办 1、首先要看你是否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出你的要求,...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是怎样的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如果写离婚协议书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而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好打官司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婚姻对于这个社会上的所有人都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以前的社会,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包办婚姻,有的人婚姻生活因此并不是十分的幸福。那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好打官司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好打官司吗? 是可以打官司的。 1、因胁迫而造成的包办婚姻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一、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
·如何理解无罪释放国家赔偿标准 一、国家赔偿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
·婚前检查的流程都是怎样的 男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在办手续之前进行婚前检查。如果确定要做婚前检查的话,最好还是了解一下婚前检查的流程是怎样的,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检查。下面,我们就相关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检查的流程都是怎样的 1、挂号。2、去婚检科分诊室等候。3、抽血,化验血液。4、提取尿样。5、胸透。6、返回婚检科体检,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生殖器检查。7、当日或次日下午听婚前保健课。领取结果。...
·婚姻中碰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碰到家庭暴力怎么办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民事救济: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
·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 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可以认为不构成重婚罪的是什么 一、可以认为不构成重婚罪的是什么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二)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
·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否有效力? 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否有效力?离婚协议书自愿补偿是有效力,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且是不在一些欺骗和隐瞒的情况之下完成的协议签订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