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


一、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


依据刑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所以出现侵权纠纷时,只要双方同意的,是可以私下和解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了8种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注册过之后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出现侵权的事情,作为商标的拥有人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保护个人的利益,但如果双方能够私下的协商好,那么就可以不用走诉讼的程序,从而自己也会更快的得到赔偿。







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局商标抢注怎么办?
    知识产权局商标抢注怎么办?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


·省著名商标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省著名商标申报流程是怎样的?省著名商标申报需要遵守准备材料→提出申报请求→工商登记机构受理申报请求→审核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在线商标信息数据库检索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会造成对商标注册风险的误判,从而低估注册的风险。由于各类商标申请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外的查询盲区一般为3~6个月,商标局内部虽然时间稍短,但也无法避免。2、信息来源的局限性。由于地名...


·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登记要收费吗?
    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登记要收费吗? 一、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登记要收费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包括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含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5、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 6、查询费。 2. 办理时限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二、撤回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条件 1、撤回申请的范围是...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商标的含义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谁?根据法律规定教科书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拥有。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出版社(即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时,应与作者(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约定地区内享有的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任何人不得出版。但是一定要注意,专有出版权仅是著作权...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有哪些?商标侵权的处罚主体一般是工商部门,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就会有检察院介入进行调查后由法院通过判决来处罚,但是一般都是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二、如何预防商标侵权第一,企业要把商标权保护列为品牌战略,尽快审查商标注册手续是否完备,商标是否到了续展期。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需要尽快申请国际注册。第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的基础资料,...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商标的侵权赔偿标准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续展时,根据续展申请人的不同,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书上...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是什么?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我们总免不了接触或创作各种各样的作品。不同类型的作品的著作权应该怎么判断其归属?我国有判断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详细内容。 我国保护著作权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其中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怎么走 一、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怎么走? ? ? 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著作权与邻接权的主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