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并且都要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才会发生。由此可见,两者很是相像,但又存在差异,那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未实际接受遗赠财产时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受遗赠人应受领的遗赠财产。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二、代位继承何时发生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在对比了相关内容之后,我们知道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不同点。主要就是在四方面有差异,具体内容,我们应作出了讲解。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转继承还是代位继承,此时的发生都是要满足规定条件的。
相关内容:

·婚后继承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说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的想法并不一致,故若这些人身故后,其遗产处理将极可能与其本人意愿相距甚远,从而使其因对法律的误解而丧失了自主处分遗产的权...


·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按《民法典》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法定继承人。一般是指继子女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的。对已成年但仍在就读的继子女,也可放宽到其学业结束。如父亲或母亲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且具备自食其力的条件的,继子女不能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 成年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分二种情况: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没有继承权;未成年就有继承权。...


·死亡抚恤金子女能继承吗?
    死亡抚恤金子女能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的证据?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 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 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


·一、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示吗?
    一、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示吗? 需要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在什么时间公布,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开始时公布遗嘱 2,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有人隐匿遗嘱,损害其他继承人权利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 3,可以参考《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


·离异父亲死后孩子有继承权吗?
    离异父亲死后孩子有继承权吗?离异父亲死后同样也是有继承权的;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


·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2023
    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


·2023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


·我们都知道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的都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我们都知道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的都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继承范围是什么,那么债权继承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继承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涉及财务的债权是属于公民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如果债权人死亡,那么其债权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依法继承债权人遗产的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债权之后可以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债务人追讨欠债。 二、遗产继承的范围...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父母抚养我们承认,这期间付出了很多,我们应该在父母年老的时候好好赡养父母,使他们能够安度晚年,但是,不赡养父母的不良现象仍然存在,那么父母死后,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答案是,不赡养父母也可以继承遗产。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


·遗嘱人是否要立遗嘱的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遗嘱人是否要立遗嘱的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