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获得律师帮助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1985年《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90年《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都规定了被刑事追究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有权获得得律师及时、有效的辩护的权利。



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第三款要求第一缔约国承担下列义务:(1)保证任何一个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被侵犯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补救;(2)保证合格的司法、行政或立法当局或由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任何其他合格当局断定其在这方面的权利,并发展司法补救的可能性;(3)保证这种补救确能付诸实施。该公约在第十四条之三明确规定,国家“在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时,人人完全平等地有资格享受以下的最低限度的保证:”受刑事指控的人,“有相当时间和便利准备辩护与自行择定的律师联络”,在必要时还要为受刑事指控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不被强迫作不利於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没有救济的权利是无保障的权利。公民在受到刑事追诉,特别是人身自由被限制后,许多与人身相联系的权利无法亲自行使。在现代国家中,律师给予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是救济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公民享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基本诉讼权利。毫无疑问,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为受刑事指控的人进行救济这是被刑事指控的人所在国的国家的义务。



公民享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基本诉讼权利应该在第一时间得到实现。所谓第一时间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对于突如其来的冲击,在正常、自由状态下生活的公民猝不及防,此时犯罪嫌疑人极需来自外界的帮助。此时对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是雪中送炭。但是实际上在我国目前犯罪嫌疑人在最需要救济的第一时间恰恰得不到救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公民获得律师帮助(即律师辩护)应该开始于对他提出刑事指控时,即侦查机关对其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1990年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条规定:“所有的人都有权请求由其选择的一名律师协助保护和确立其权利并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为其辩护”;第7条规定,“各国政府还应确保,被逮捕或拘留的所有的人,不论是否受到刑事指控,均应迅速得到机会与一名律师联系,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至迟不得超过自逮捕或拘留之时起的48小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六部委)《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时及操作流程作了规定,即第11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抗诉条件包括什么
    一、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故意伤害他人财产罪怎样量刑
    故意伤害他人财产罪怎样量刑 一、故意伤害他人财产罪怎样量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


·怎样来对逃税罪认定 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娱乐圈虽然工作比较辛苦,成名之后的收入也不是普通人能够达到的。但是明星拿着高收入的同时,税收同样比较高。因此,明星被爆出逃税的新闻也越来越多。殊不知,这种逃税的行为会构成逃税罪。那在司法实务中应该怎样来对逃税罪认定?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怎样来对逃税罪认定 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


·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所以,刑事案件上诉后...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故意伤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辩护词的内容有犯罪嫌疑人信息、辩护人信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共犯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格式...


·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新闻也是不少,您或多或少都听到一些,有的人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曾遭受损失,为了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国家出台了集资诈骗刑法,目的就是通过立法来约束和提醒您不要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违反法律的,也将会依据集资诈骗的法律进行严惩,但是具体的法律内容有哪些,可以到下文具体了解。 一、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我国对缓刑适用的对象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


·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什么?
    既然是国有资产,自然就不是归个人所有的。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地方和部门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那到底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什么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分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分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


·被害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抗诉书应当向谁提出?
    被害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抗诉书应当向谁提出?向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作出,被害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期限是收到判决后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