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夫妻二人需要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确保孩子的后续生活有保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婚姻问题是自由的,也就是婚姻是两个人的意愿来进行,但是在婚姻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比如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就是国家给予受害人一定赔偿费用的一种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等的,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关于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国家赔偿的期限规定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
·孩子名下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李某夫妻两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登记在了孩子的名下。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孩子,而不是李某夫妻。李某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
·婚前财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 离婚户口登记需要本人去吗?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办理,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zd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
·起诉离婚开庭被告缺席会怎么判? 夫妻双方出现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愿意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将对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个人离婚。在现实中,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方可能会因为不愿意离婚而不去法院参加庭审,那起诉离婚开庭被告缺席会怎么判?我们在下文中回答了这个问题,希望可以解决您的疑惑。 一、起诉离婚开庭被告缺席会怎么判?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
·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多久 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一、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赔偿男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赔偿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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