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税有哪些?

1、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个税(买方支付)

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5、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6、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7、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8、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9、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0、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1、赎楼担保费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最低收费2000元。

12、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13、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14、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 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 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15、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因为涉及的项目太多,可以使用二手房税费计算器,网页搜索二手房税费计算器即可,可以很清晰的知道具体需要交纳多少金额的税费,可根据上文叙述的分项费用科目,进行核对,以保证税费计算的准确性。

我国公民都是由缴税的义务的,无论是平时购买的一件普通商品抑或是非常重大的房子车子都是要缴纳各种税费的,只是我们在交易的过程当中,卖方已经将税费计算在里面了,所以我们不用支付实际的价格之后再到税务部门缴税,更加方便了。


相关内容: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在此情形...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如下: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在开发商交付房子时,购房者应仔细验收,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验收合格证明,但若发现商品房质量有问题的话就不能收着一验收合格的证明,只是此时因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呢,如果又发生商品房质量纠纷该如何解决?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会出现在我我们的生活中,无论你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法律对于租赁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规定有哪些?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定金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都会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注销的,那么,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一、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他项权利证及其他的作用。他项权利证是你用房...


·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一、在房屋征收拆迁中,对公房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公房的租赁人在征收拆迁中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拆迁补助和奖励等。  公房承租人的拆迁补偿方案有三种: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先购买承租房屋,获得承租房屋的产权,再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被拆迁人提供的异地安置房应当在规划市区内(在规...


·婚后共有房产如何立遗嘱
    婚后共有房产如何立遗嘱?婚后共有房产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


·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 ?
    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 ?一、房屋漏水谁应该承担责任 首先,找楼上邻居漏水原因: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 第二,找开发商漏水原因: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 第三,找物业公司漏水原因1...


·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的
    现在房屋可以说是刚需,尤其是对有结婚打算的人来讲,一般没有一个新房的话,这个婚最终不一定结的成。而两家通常出资购房了之后,日后离婚的也会涉及到该房产的分割。那通常离婚时房屋是归哪一方所有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于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按照如下方式分割: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


·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什么? 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在没被撤销的情况之下是永久的。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主要体现在: 1、公证当事人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必须问清当事人是否在订立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