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利用离婚规避债务可靠吗?

利用离婚规避债务可靠吗?一种意见认为,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意思表示不真实;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债务案件时,不能承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应当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另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债务人以假离婚分割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但他们“离婚”并不违背《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的内心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他们当时都表示“自愿”,并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离婚证,就终止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当事人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而言,一般都是男方以照顾女方和小孩为由,将财产全部或者大部分分给女方或子女,并在“协议”上写明债务由男方负担。从“协议”的内容看,并不违背法律。由于财产已经分割,财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因此分给女方或子女的财产,理所当然受法律保护。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将女方财产抵偿债务,债务应由男方一人偿还。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因此钻了空子,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方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国目前现状,就离婚案件如何防止债务人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探讨意见:查明离婚目的,实行债务担保制度;发布申报债权公告;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法院判决一方负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判决另一方负连带责任;对离婚后才发现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钻法律的漏洞,利用这些来规避法律责任,很多人就是利用假结婚来规避债务,这种行为自然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民法总则的规定,属于无效的行为,自始不存在法律责任,法律也应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相关内容:

·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在大部分人的观念里,银行就是安全可靠的代名词,许多人将半辈子的积蓄都存在银行里,但是根据央行最新的政策来看,国家银行已经允许破产,而人们关心的自然是切身利益,很多人会想知道,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按照破产法,个人存款会优先清偿。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 (一)律师的职责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


·负债离婚还能索要赔偿吗?
    负债离婚还能索要赔偿吗?负债离婚不构成离婚中有过错方,所以是不可以进行赔偿的,有关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 通常情况下,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好双方的债务关系之后,需要写一份书面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来作为证据,避免过后产生债务纠纷问题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供法院审理。以下,我们为您带来一份协议书范本,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一、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九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一、应该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1、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很多借贷是发生在熟人之间,他们很多一般不约定利息,因此,他们很多人不知道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更不知道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款利息的约定,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至于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如何解决,下文会告诉您。 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


·离婚后第三人债权人如何向夫妻双方主张其债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借钱时对方如果借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主张债权时,你可以同时向二人主张偿还,也可以向其中一人主张。婚内有财产约定,且该约定及约定内容第三人知情的,在债务清偿时,如果是约定夫妻婚内财产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仅能对债务人个人所有财产主张债...


·犯贷款诈骗罪怎么处罚?
    犯贷款诈骗罪怎么处罚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公司债券作为现在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财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业务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也可以发行债券,但银监会对财务公司发行证券有一定的限制。那么,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为...


·非法集资以借条形式就不算非法集资了吗?
    非法集资有借条的解决方式如果是非法集资,而且借条没写用途,那么非法集资和借条没有多大关系,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非法集资的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