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截止目前我国并未对《婚姻法》作出新的修订,而大家说的新婚姻法,其实多半都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主要的就是对夫妻房产分割的规定。但由于夫妻房产情况十分复杂,对于不同的情况下,就夫妻房产的分割是不一样的,因此也不存在分割夫妻房产一个统一的标准。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有效吗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过户手续?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过户手续有哪些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房屋买卖而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其实近年来我国法院也处理了不少。尤其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房子是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产权性质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自己的合法利益将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一、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根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
    房屋继承税收多少进行收取继承须按3%交契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的规定是,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从《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内容看,今后不论是否法定...


·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虽然二手房比新房的价格要便宜一些,近年来也受到了人们的追捧。虽然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但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显然与购买其他房产的风险不同。那到底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关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所购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购买房屋时应有共有人的授权,房屋须经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出售,否则,...


·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要多久
    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要多久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就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是一方拥有房屋的财产,另一方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故而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需要办理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要多久? 一、离婚房产证减配偶名字要多久? 房产证减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变更登记,法律规定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当然实际情况有可能提前。根据《房屋登记办...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可以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可以吗? 可以要求腾房,具体情况下,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方法有: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密云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很多人为了拥有自己的房屋在努力工作者,现代社会房屋的价值非常高,特别是在城市中,一般的工作者都很难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相关的内容也有很少人了解,攒够买房钱后我们需要进行购买,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那密云房屋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密云房屋买卖流程 一、实地看房:买方要去看房、买卖双方初步进行洽谈价格、约定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来说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二...


·按揭房夫妻加名公证吗?
    按揭房夫妻加名公证吗?不需要的,如果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那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如果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需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如果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就可以了,所需全部费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