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评定标准...
·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 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十五日,也就是说,最长六十日,劳动仲裁可结案;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至于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才能拿钱,这个不好说,要看被执行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情形 关于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
·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否有必要? 在一些高危险的工作中,工人们总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生存在一个城市里,去养活一您子人。但是意外总是有一定概率去发生,这时候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工人们可以选择保险还有工伤认定去分担一些经济压力。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不是必要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因工作错误导致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是没有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公司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我们都知道职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 我们都知道职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是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金,那么中暑后的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中暑属于物理因素职业病,可以拿着医院的诊断书,到职业病鉴定中心申请鉴定就可以了,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中暑属于物理因素职业病,先向职业病鉴定中心申请职业病鉴定,而后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水利工程在我国有很多建设项目,各种类型的的水利工程对于人们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甚至还影响气候的变化。因此,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达标就是十分严峻的问题。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也有不同的质量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水利工程质量等级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水利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
·怎样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怎样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一、怎样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明确工资总收入,劳动者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浮动,其计发基数也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2、实行岗位(技能)结构工资的,应以本人上月岗位(技能)结构工资之和为基数计发; 3、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数计发; 上述工资基数低于当年本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二、加班工资应如何...
·工伤该怎么索赔? 工伤事故后职工维权程序极其复杂,周期特别长。首先,工伤事故要及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据,确保工伤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后续维权证据和依据律师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建议工伤职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工伤维权:如伤不严重,经医生确认对身体功能无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联系。协商赔偿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数额,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2. 协商不成或者损害严重,不宜协商的,劳动者可以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申...
·疫情期间员工值班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值班工资怎么发放?员工值班发放正常的工资待遇,但涉及到疫情期间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在值班时还可以获得工资补贴,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
·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明确规定了在职员工工作期间凡是因为工作缘故受伤的都算是工伤,经过有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依据相应的认定报告书从公司处获得应有的赔偿。那么,若非在工作时间,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呢?赶紧随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有关上下班途中规定的概况《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我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