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起诉状房子变卖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起诉状房子变卖财产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对房子变卖的资金进行公平平等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二、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三、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房产的分割需要结合具体的财产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应当坚持共同财产共同分割,一方财产不参与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协商对房产的分割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



相关内容:

·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现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人,并由购买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具体规定了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包括;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成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


·买房子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买房子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如果不按时偿还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还款和房屋交接没有任何关系,换句话说:房屋贷款有可能已经偿还2年而所购房屋还没有交房;签定买卖合同以后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按常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配合办理,但是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延期办理贷款审批手续,这样就可以晚一点支付银行贷款;...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明确产权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如果在协议中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项目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一、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一)对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要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如果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商品房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判决退房并赔偿损失。 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多数案件是开发商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如一般质量问题、面积存在少量误差等,这种房屋质量问题被发现时,多数消费者已经入住,有些已...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合理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合理补偿款?  1.了解拆迁项目和相关政策情况  其实按流程拆迁之前必须与农户进行商议并将项目信息公开,被征收人应该了解清楚拆迁施工工期、 实际的拆迁进度、要求信息公开透明,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  2.要求签字的文件务必谨慎  在签署拆迁相关文件时,由于涉及的文件比较繁多,一定要看清楚其中具体的条条款款再签字,否则一旦签了字就没有反悔的机会了。 ...


·解决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
    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那么当事人该如何来处理这样的纠纷呢?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


·一、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按照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分割。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不另行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


·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法律规定,期房可以作为抵押人的资产进行抵押,要想顺利完成抵押,拿到贷款。抵押人需要和开发商到房管局开具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这是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重要凭证,那么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一般怎么写?期房抵押登记如何操作?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一、期房抵押证明书期房抵押证明书 期房抵押证明书期房抵押证明书 房管所: 经我单位审查并与 协商确认,购房人购买我单位坐落在某某地段商品房...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如何处理?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