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刑事案件,我们发现却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就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是相对的。那究竟什么是刑事自诉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罚金起步是多少? 故意毁坏财物罪罚金起步是多少?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
·指定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对于人贩子算不算绑架罪? 对于人贩子算不算绑架罪?不属于绑架罪,这两种犯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显区别:一是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儿童。二、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 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认定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叫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主要有以下构成要...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 ?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受理法院怎么量刑的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受理法院怎么量刑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
·抽逃出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抽逃出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
·盗伐林木材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盗伐林木材量刑标准是什么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故意伤害可以判处缓刑吗? 故意伤害可以判处缓刑吗?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刑事追诉时效相关知识介绍:“认为必须追诉的”犯罪,应当限于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