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不动产质押并不为我国现行法律所承认,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不动产质押。办理房产质押之后,当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内将债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解除质押,那么房产质押是什么?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


一、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质押之后,债务人在借款期限之前将债务还请,就可以申请房产解除质押。

由于房屋是不可以质押的,能质押的只有房产证,房产质押只把房产证压给别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因此,相对于房产抵押登记的解压时间,房产质押的解压时间会缩短,时间不等,这个需要咨询具体的贷款公司。

二、房产质押的相关内容

(一)房产质押贷款的概念

房产质押贷款主要是以房产为主,通常是通过民间贷款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通过第三方直接给客户放贷,放款也直接由贷款公司放款。时间通常是6个月,最长一年,所以也通常称为是短期借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这是对动产质押的规定。不动产质押并不为我国现行法律所承认,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不动产质押。


此外,房产质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相对于房产质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安全性更高。毕竟是通过房管登记部门登记的,对于借贷双方都是安全的,如果只把房产证压给别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如果别人拿着您的房产证做出一些不合适的行为,会对您带来一些麻烦的,

(二)房产质押贷款流程

1、面谈;

2、贷款公司进行家访;

3、准备贷款材料,看房评估;

4、签订借款合同;

5、到建委办理公证、抵押登记;

6、贷款公司放款。

(三)房产质押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

2、借款人及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原件;

3、借款人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综上所述,办理了房产质押贷款业务后,当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内将债务履行完毕,就可以申请房产解除质押。关于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具体时间不等,需要咨询办理房产质押贷款业务贷款公司。此外,相对于房产质押贷款,房产质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且利息较高,建议当事人及时还款或采取更安全的房产抵押贷款。
相关内容:

·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些
    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后,因为种种原因想退房。按揭房究竟能不能退?回答是肯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一般都是由男方买房的,因此现在也有很多男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那实践中,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产生的问题,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男方婚前买房...


·离婚后按揭房归女方男方私自卖房怎么办?
    离婚后按揭房归女方男方私自卖房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按照规定判决处理。是否有房屋处分权,关键是房屋归谁所有,所有权有权处分,而不是以由谁持有为准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将夫妻共有的房屋分割问题进行约定或者由法院判决,男方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才有权卖房。可以依据夫妻离婚协议,向男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返还售房款。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境、物业管理、总价格、面积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


·房屋漏雨的损失如何赔偿 ?
    房屋漏雨的损失如何赔偿 ?一、房屋漏雨的损失如何赔偿 关于房屋漏水的赔偿问题,首先就是要找到侵权者,是开发商、住户还是物业,如果是住户的话,受损失一方可以与住户协商,看是否能就赔偿数额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话,受损失的一方要根据自身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为了维护房屋支出的材料费用、聘请专业人员修理的劳务费,以及自身为修复房屋造成的其他的损失进行起诉。...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应继续履行合同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审...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一、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根据以上规定,抵押人要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在同一房地产上另设抵押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因为另设抵押可能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事关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 (二)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价值超过原债权。如果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原债务,抵押人不得再设立抵押,如果房地产价值大于原债务,则抵押人有另设抵押的权利...


·一、验收房子注意事项?
    一、验收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很多,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也不会有太充裕的时间仔细陪同看房。建议选择第三天或第四天。 2、收房时应该到物业部门查看资料,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等。需要注意的是,前四项文件是可以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在现代社会,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房价是十分高昂的,所以一次性将房款付完是不太可能的,当然这里贷款,的话就涉及到一个抵押的问题,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通常情况下是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就会出具相应的他项权证,1、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例如开发商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