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低证明标准是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低证明标准有哪些?公安部经侦局关于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问题的批复(2009)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关于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经商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认为,尽管此类犯罪新的立案追诉标准正在起草、修改中,但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考此标准中关于“数额巨大”的规定处理个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同意《立案追诉标准(二)》确定的数额标准。因此,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刑法第186条第2款、第3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构成本罪,必须达到“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由于这类犯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相比,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要相对小一些,因此,构成犯罪的数额要求相应高一些。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违法发放贷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根据涉案的金额来确定,但只有达到了最高的立案侦查标准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进行司法判决具体情况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



相关内容:

·公司债券发行和审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意思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和审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意思内容是什么?一般公司债券发行和审核的基本程序的内容都包括:作出决议或决定;申请发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公告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等几项内容。二、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什么?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


·怎样签订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中怎样约定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一定要写好民间借贷合同。那么,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款双方究竟应该怎样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呢?作为民间借贷合同重要条款之一的借款利息,是借款双方都十分重视的问题,那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应该怎样约定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怎样签订民间借贷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金额、币种(根据...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应当在两年内提出追诉,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交易安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男方在外借赌债确实未经妻子同意,并且这笔债也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债参赌,且这笔债及其盈利也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妻子就应...


·因为疫情还不上贷款怎么办
    因为疫情还不上贷款怎么办?还款有困难的话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日。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结合...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一、夫妻结婚后,如果一方不知另一方有债务,是否应承担? 是否应承担取决于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 一、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在夫妻婚后,可能一方背着另一方对外有所欠债,而此时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讲,是否需要承担清偿义务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具体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的问题。 一、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债务纠纷通常是由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产生的,而债务人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那么怎样证明欠钱不还?证明债务人欠债不还最好的证据是债务人出具的欠条、借条等的证据,如果没有欠条、借条的可以提供转账证明、证人证言等的证据。当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 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案情: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并起诉到法院 2008年11月7日,被告陈某、邓某夫妻因经营生意需要向陈某全借款11万元;2010年4月20日,两被告再次向陈某全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债权人陈某全于2013年9月9日因意外身亡,此后的半年时间来,林某某、严某美、陈某荣、陈某玲作为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陈某全遗留下来的借条,多次向陈某、邓某夫妻...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代位权有哪些特点? 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 2、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3、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 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行使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