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出质人将车辆出卖的风险在法律程序上来看,操作起来不存在任何障碍。
若质押合同未到期,而债权人将质押物卖给第三人。现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而发生了纠纷。那么现在质押物应该归谁?关键要看第三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质权人没有权利处分该财产。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则质押物归第三人,否则仍然归质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适用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这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主观条件,即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即不存在恶意的想法,如侵占、非法受让等主观心理。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这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客观要件。即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或不动产时已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或不动产后,并未支付合理的对价,即未履行相应的义务,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行为外,通常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这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形式要件。也就是说如果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没有登记,不需要登记的没有交付给受让人,也就是转让的行为还没有完成。
善意取得制度在保护善意的受让人的同时,也保护原所有权人的利益。由于让与人处分他人的财产是非法的,因而其转让财产获得的非法所得,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原所有人。如果返还不当得利仍不足以补偿原所有人的损失,则原所有人有权基于侵权行为,请求让与人赔偿损失以弥补不足部分。如果不法让与人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让与财产,其超出财产价值部分之所得,也应返还给原所有人。
二、车辆质押
(一)什么是车辆质押
《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将质押定义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车辆质押,在业内通俗的说法是押车,即借款人为了申请借款将其依法所有的机动车交付给出借人,同时约定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话,出借人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汽车的使用权归车主,但是必须在使用过后交给质权人保管。
(二)车辆质押的特点
1、借款人对资金的需求比较急,通常都是急需资金周转,所以要求借贷手续尽量快;
2、借款周期短,利率较高;
3、车辆质押率一般在70%左右;
4、借贷机构需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管或存放相应车辆,一般需要24小时派人看管,为了防止车辆损坏,还需要定期给车辆打火热车;
5、在办理车辆质押手续,借贷机构一般需要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原始发票或二手发票扣押;
6、在实践中,有些民间的借贷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车辆质押借款合同的同时还会要求借款人同时签订空白的车辆买卖合同,有的借贷机构还要求借款人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的第三人处置车辆、代收车款、将代收的车款代为偿还借款等(《授权委托书》范本见附件)
7、一旦发生逾期的情况,出借人会在第一时间将车辆进行处置(这种处置可能是一些正规渠道或非正规渠道)。
终上所述,关于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我们给出的看法是,当债权到期,经过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然无法按期履行债务,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债权人即质押权人可以行使质权,或者拍卖车辆抵债或者折价抵债。
相关内容:

·发生交通人伤事故怎么去保险公司理赔?
    发生交通人伤事故怎么去保险公司理赔?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


·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其中不仅仅是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也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那到底在我国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商业险中哪些车险性价比高?
    商业险中哪些车险性价比高? 一、哪些车险性价比高? 1、不计免赔责任险 不计免赔责任险是一种附加险种。“不计免赔”是指:出险时,即使车主无过错,保险公司有5%--20%不等的保额不赔给车主。但如果车主购买了不计免赔责任险,则保险公司将全额赔给车主。由于该险种价格不高但实用性强,也建议车主购买。 2、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根据现在实际情况,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交强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往往只买...


·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互助性等特征。当我们从学校毕业走向社会时,我们需要找工作来满足生活需求,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很多毕业生对于五险一金还比较陌生,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我们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下,虽然撞人的一方不是故意的,但此时毕竟也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损害,因此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是应该的。而在进行开车撞伤人赔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定仲裁却起诉 通常,投保人发生车险理赔纠纷会选择法院起诉,然而,有些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已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此...


·车子临时牌照能不能上高速
    车子临时牌照能不能上高速可以。但需要驾驶员了解所张贴临时车牌允许行驶的区域。行政辖区内临牌只能在发放临牌所在城市的区域内使用,如果是跨行政辖区临牌可以去其它的省份,异地购车的消费者一般需要使用跨行政辖区临牌。张贴临时牌照的车辆如果是新车,在高速上开车时,需要控制好车速及发动机的转速。附:新车上高速注意事项:1、及时换挡:新车上高速时,需要及时的换挡,磨合期内的车辆在高速上行驶需通过切换档位的方式对...


·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
    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需要专业的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定夺事故的责任方,再进行赔偿处理。一般来说,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所赔偿的要多一些。在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也要看是什么事件。比如说在小型车辆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一般是大型车辆付主要的责任。进行赔偿的时候要对其受损的车辆或者是人身进行赔偿。有些时候,事故责任方不仅要承担受伤的人员的其他相关的必要费用,而且还会赔偿其受伤人员的误工费等等。像这种...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的依据是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的依据是什么?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职工的医保自己可以交吗
    职工的医保自己可以交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医保会有所不同,政策待遇也有一定差异。二、医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1、参保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将在下个月起,不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用人单位未缴或漏缴员工医疗保险费用的,在欠...


·在我国离婚抚养费交到多少岁?
    在我国离婚抚养费交到多少岁? 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给付到子女成年止,也就是十八周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 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对方已经将你方起诉并申请保全财产,否则程序上必须尽快办理放车手续。此时要求交纳押金才放车的不符合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 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