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置?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置?(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三、夫妻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债务的分割一般是针对于在离婚时双方所要处理的问题,而对于债务夫妻之间在分割的时候就要认定好哪些是属于共同的债务,哪些是个人的债务,这样双方才能更加的处理好,从而不会引起更大的纠纷。



相关内容: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一、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一、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 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 ,分别为?...


·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
    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一、担保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


·在我国追债人骚扰家人犯法吗
    在我国追债人骚扰家人犯法吗正常追债法律是许可的。如果骚扰行为对家人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影响的话,则视情节可以认定属于违法行为。追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债权转让的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的利益。二、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有效...


·欠钱5000超过三年不还怎么办?
    欠钱5000超过三年不还怎么办?欠钱5000超过三年不还可以私底下进行解决,当然也可以进行诉讼,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请求权仍然享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如果债务...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我国古代,是没有诉讼时效这种规定的,西方法治思想传入后,我们才借鉴西方法律制定这种传统习惯下不存在的规定。非法学专业出身的人往往不知道有这种规定,于是在法律诉讼中常常出现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败诉的现象。下面,我们就和您聊聊诉讼时效债务相关的事情。一、诉讼时效与债务相关的条例有哪些?(一)当事人可以...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一、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甲、乙是A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是A公司的董事长,兼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8月,甲、乙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 2011年6月,C向B借款200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擅自以A公司的名义为C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C未及时还款,B向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还款,并要求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抗辩,甲擅自以公司...


·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录音?
    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录音?朋友欠钱一直拖不还的,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也可以找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可以自诉的问题,首先自诉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而民间借贷仅涉及民事财产关系,因此并不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梳理总结民间借贷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直至执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诉属于刑事诉讼 我国的诉讼大体分为三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其中民事诉讼即是仅涉及公民民事权利的诉讼,包括因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发生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


·一、拖欠抚养费利息如何全给?
    一、拖欠抚养费利息如何全给?拖欠的利息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解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也规定,子女有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上述规定中提及的“必要时”和“正当理由”实际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很难让人准确界定,但我们从中不难体会到其中的立法意图,其实质是...


·金融贷款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金融贷款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金融贷款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