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是没有用的;


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有可能构成人身损害的出现,被强拆人最好报警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强拆的,除非是公民的房屋有任何违建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违法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就一定要用正规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使用暴力的行为来解决,这样不仅会伤害到他人也会伤害到自己的。



相关内容: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义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


·婚后房产过户多久后可以买卖
    房屋买卖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双方的身份确认,如果双方的身份与房屋上面登记一致,那么房屋所有人就可以对房屋进行处置,包括买卖。离婚房屋在完成过户后,产权归属明确。之后房屋所有人就可以进行买卖。对于是否需要等待多久才能买卖离婚房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


·购买顶层房屋漏水能退房吗
    顶层房屋漏水能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的话,买受人可以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证据,然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买受...


·农村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可以么?
    现在很多人城里人都羡慕农村的环境,都想到农村买一套房子养老。在农村,房子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这和城里有所不同。并且,在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才行。那么农村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可以么?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资料为您说一说。 一、农村集体产权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自从住建部出台鼓励租售同权的文件以来,很多大中城市都陆续公布了当地的政策,大力发展租售同权。最近,昆明也明确租售同权,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那么,昆明租售同权的政策有哪些内容?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昆明租售同权的政策有哪些内容?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


·期房转让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有期房尚未修建好,此时购房者无法获得期房的所有权,但若想要进行期房转让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转让的仅仅是商品房预售的一个合同权利,也就是债权。对此,也是需要满足规定条件才行的,那到底期房转让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作分析解答。 一、什么是期房 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怎么分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么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是什么: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


·房产抵押公证流程是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人在买房买车或其他昂贵产品时选择贷款的手段,房产抵押就是其中主要的一项,能够将贷款人的房屋变成现金,十分方便快捷。想要使用房屋抵押贷款的手段就免不了要知晓房产抵押公证流程,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房产抵押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房产抵押公证流程是什么?1、房产公证当事人应该准备一下材料(1)房产公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房产公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房产公证当事人的户口簿等;(2)与房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