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是没有用的;


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有可能构成人身损害的出现,被强拆人最好报警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是不可以进行强拆的,除非是公民的房屋有任何违建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违法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就一定要用正规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使用暴力的行为来解决,这样不仅会伤害到他人也会伤害到自己的。



相关内容: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归谁?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归谁?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归谁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分父母出资购房的时间,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父母出资购房的比例及出资方式等因素来确定该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


·怎么看房子是不是商品房
    主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一照”和“五证”,合法的商品房需具备五证。一、“一照”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属于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属于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房证);3、《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一、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一般也是有效的,只要有房产证就行,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是: (一)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1、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法律文书,债权人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期限要看判决书上定的时间。2、超过该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二、租房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
    由于现在社会中房价已被很多不法商家炒的太高,很多人迫于生计无法支付买房的费用,但是涉及到孩子的教育,医疗,保险等各方面都有限制,我国实行了租售同权改变这一乱像。那么租售同权租农民房是否也享受一样的权利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租售同权租农民房是否也享受一样的权利 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在开发商交付房子时,购房者应仔细验收,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验收合格证明,但若发现商品房质量有问题的话就不能收着一验收合格的证明,只是此时因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呢,如果又发生商品房质量纠纷该如何解决?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


·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通常抵押都是以不动产作为债务债权关系的担保,而这种抵押关系也是直接通过特别严肃的书面凭证来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除了要将债务债权关系落实在书面合同当中以外,现在房产的抵押比较规范的就是会出具抵押权证。下面本站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抵押权证就是房屋他项权证书。是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他人...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1、《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施行(2015年2月4日),该问题得到了统一。《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


·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实施占有属于合法占有吗?
    本案买受人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购买协议》占有案涉商铺,案涉商铺虽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系根据出售方的交房通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其次,买受人接房后将案涉商铺出租,可以证明案涉商铺已经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故可以认定买受人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


·在我国房屋被抵押查封能买吗?
    房产被抵押查封的这种情形,多半都是债权人申请了法院强制手段,即将要对这套被抵押的房屋以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处置。总而言之,已经被查封的房屋肯定在房子的产权以及使用问题上是受到限制的。可能对于房屋被抵押查封能买吗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都搞不清楚的人真的是不在少数的。 一、在我国房屋被抵押查封能买吗? 按签订买卖合同和被采取查封措施的先后,分别给出认定和处理原则:1、出卖人擅自将已被有关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研究生买房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购房。 二、是成都户口就能在成都买房吗 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 1、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除高新南区、天府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