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
·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林地承包权可以继承,林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连同《...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
·一、西安外地人购房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一、西安外地人购房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西安外地人购房政策的规定是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1、本地户口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本...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一、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了。因此,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
·商丘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一般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
·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一、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
·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口是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非常重要的战略支点城市所在地,目前的海口是属于海南省的省会的。而且海口市政府一直以来对于下面的新农村的建设工作的监管也是非常注重的,只不过,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也不可能有统一的规定,到了任何时代,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乡镇政府共同制定的。 海口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由市政府统一进行,土地征用工作由市土...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一、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主体是谁 征收土地的主体是谁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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