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农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农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认定8种情形是:(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这是最严重的一种情形,既然农用三轮车是机动车,那在量刑问题上跟其他普通机动车都是一样的道理。在农业发展的过程当中肯定是离不开农用三轮车的,但实际上各乡镇政府对农用三轮车的监管并不是特别的严格,大多数人也根本都没有驾驶证。



相关内容: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


·女性车祸受伤55岁以上没有误工费吗?
    女性车祸受伤55岁以上没有误工费吗?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只要55周岁的女性在事故之前有收入且因事故发生导致收入损失,则可以主张误工费;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


·交通肇事批捕后还会侦查吗?
    一、交通肇事批捕后还会侦查吗?会继续侦查,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期限未作明确规定,因为刑事案件每个案件情况不一样,作出明确确定是维以操作的。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案件在两个月以内应当侦查终结,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审查完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般在两个月内审判完毕。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


·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什么条件
    无论是构成怎样的犯罪,肯定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不然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讲,您知道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什么条件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什么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


·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交通违章当事人一般就是指实际实施了违章行为的驾驶者,这种时候他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与此同时,而又想一定的权利,然后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究竟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违章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1、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2、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3、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接受本案上诉人窦××及其父亲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上诉人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会见了上诉人,调查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收集了相关证据。现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本辩护人对一审认定上诉人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不持异议,但认为一审判处的刑期过长并应当对上诉人适用缓刑。 一审判处...


·一、交通事故牙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牙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牙伤的赔偿: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从法律角度来讲,合理的治疗费(包括牙齿修复费用)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都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在交通事故中,牙齿受到损害后,若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构成伤残的,实践中一般不会发...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受害对象是不分大人还是小孩的,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一、2017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四川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35元/年(注:用于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构成犯罪,比如说造成的人员重伤或者是人员死亡的情况,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二、法律规定内容包括哪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性质和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以下简称“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所得税法》”)有间接性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