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一、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在票面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 如根据公司债券是否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把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债券票面没有载有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公司债券。 二、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 价格以及相关 规定 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可以由转让由双方商量而定,一切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等原则商量;第二种...
·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 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金额比较小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zd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
·不小心把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 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法律依...
·在我国,企业拖欠货款找谁能要回? 在我国,企业拖欠货款找谁能要回? 一、拖欠货款 (一)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拖欠货款违约金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 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可以吗?1、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可以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常的叫法,导致借条上姓名是与身份证不一致,在双方无纠纷时无所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非常麻烦。2、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3、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身份证姓名与借条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若原告提不出证据,法院则会...
·别人欠我钱有欠条人跑了怎么办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二)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结婚前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上规定的解除债权债务合同的条件 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 债权转让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 一、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债务人而言,在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原债权人返还。 二、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
·江苏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挪用公款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那么对于他的立案标准,可能有些人就不知道,所以今天我们来共同讲述一下,江苏省挪用公款的相关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行为应该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看下文。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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