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2023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一、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根据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一天100元左右。

工伤护理费标准:

1.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二、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任何职员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若是受了工伤,此时不仅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护理费、医疗费等也是单位需要支付的。对于在入职之后,单位替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首先需要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然后才是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内容: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幕墙是有多种防护效果的高级建筑外墙,一般材质为玻璃、石材、金属等。由于是公共建筑用外围,一旦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不仅对内部人员造成麻烦,且可能会出现跌落事故伤害过往行人。质量不达标会增加修复工作,还有可能导致纠纷。所以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需要参照各个条文。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当我们结束相应的教育,开始步入社会,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合适的工作养活自己。这是自身立足于社会的根本。但是人不是一潭死水,我们不会永远待在一个单位里面,有可能会离职,跳槽。那么,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在外打工的人们最担心的莫过于公司是否稳定工资是否按时发放了,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的情况也是常有发生的,那么如果自己所在的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帮助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寻找答案吧。 一、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厂一旦倒闭,员工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最高赔偿十二年工资,6个月至1年的,赔偿1年工资,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非法集资员工集资100万怎么判刑?
    我们国家对于非法集资有着非常严厉的标准,非法集资的严重程度也有一定的规定。非法集资的金额也决定着相关的判刑标准。非法集资100万对于我们公民来说是一个非常高的一个数额了。那么非法集资员工集资100万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一、引发争议的起因 以往审核工程概算时,征地拆迁费按一笔数(不列明细)列入概算汇总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基数包含了征地拆迁费;在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用审核过程中只单纯计算征地拆迁劳务费形成一总价列入工程概算汇总表;上述所谓的争议也就无法暴露出来。在审核“2013年公交专用道某站改造工程征地拆迁、管线迁改概算”时,因“2013年公交专用道某站改造工程概算”已审核...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的施工都会存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发包方与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一般来说,装修房屋的承包施工方多数为个人。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与施工方也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我们为您提供了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一、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在疫情期间普通的劳动者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但如果工作是跟防疫相关的,类似于生产口罩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应该配合企业提出来的加班的要求,还有就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配合加班,别无选择,这时候单位也有权强行安排加班。 二、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女性怀孕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喜事,但是可能对公司单位来说,女职工怀孕公司就面临着给产假,给补贴等一系列福利政策,有些公司会依法给怀孕女职工特殊待遇,但是也有的公司会趁着合同到期,决定不和员工续签。那么,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呢? 一、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


·一、起诉离婚院冻结工资吗?
    一、起诉离婚院冻结工资吗? 一般起诉离婚不会冻结工资,但法院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在强制执行、财产保全中冻结当事人的工资。根据规定,如果确有必要,法院有权利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包括工资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4]15号)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


·《劳动法》哪一条说明加班工资基数?
    《劳动法》哪一条说明加班工资基数?劳动法中并没有说明加班工资基数的规定,但是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计算,“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