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货运挂靠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方式和违约金的调整请求权问题。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对损失赔偿额进行了限制。具体条文如下: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最高院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第28、29条对违约金调整的方法和限额做了规定。具体条文如下: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的规定

该指导意见第7条又规定了如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提出要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而要综合衡量多项因素予以确定。具体条文如下:

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

(三)省高院的相关规定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京高法发〔2009〕43号)

该通知第25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了违约金过高时的调整规则。具体法条如下: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减少违约金的,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护诚信守约的当事人,依据促进交易及维护交易安全的原则,对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部分,进行适当减少。

前款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当事人对损失数额计算方法没有约定的,法院可以比照守约当事人相同条件下所获取的利益来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或者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确定可得利益损失。对损失数额双方当事人应当分别举证。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二〔2009〕13号)

该意见第8条规定了违约金过高的考量因素,第9条规定了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时的调整标准,具体法条如下:

第8条:法院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时,要避免简单采用固定比例的“一刀切”的认定方式,应当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合同履行程度;

(2)违约方的过错程度;

(3)合同的预期利益;

(4)当事人缔约地位的强弱;

(5)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

(6)当事人是否已在诉请中对违约金进行减让;

(7)违约金计算的基数;

(8)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认为应当考量的其他因素。

第9条: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法院认定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时,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综合考量违约方的恶意程度、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参照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违约金,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是不能超过损失的30%。如果超过了损失的30%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一方是可以跟另一方提出相关请求要求进行减少的。如果对方明确拒绝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要求其进行减少。


相关内容: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合同纠纷的赔偿金比例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确定,而在法律上是没有确切的规定赔偿的标准除了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之外还要结合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综合确定。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二、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


·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主动和别动离职流程补偿金一样吗
    一、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负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货款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提供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负有交付租金的义务。单务合同仅一方负有债务,另一方享有权利,自然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2、当事人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是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等能够确定先后履行顺序的,自无同时履行抗...


·装饰装修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在建筑建设行业由于工作性质都是进行承包方式开展,承包放与雇佣方两者之间应当签署合同来维护双方的权益。就在装饰装修行业也是如此,那么,装饰装修合同书应当如何书写呢?一般来说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工程概况、违约责任追究以及装饰装修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合同在成立以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撤销权并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一权利的行使期在各国法律中均有不同规定,关于这些不同之处的体现和对比,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这一问题。 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监理人在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只有承担其自己的责任,尽好自己的义务才能做好监理工作。那么,关于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这个问题,您都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什么是监理?“监理”的含义可以更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


·刚刚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
    刚刚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1、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


·一、合同未解除出租人再出租怎么处理?
    一、合同未解除出租人再出租怎么处理? 可以直接诉讼处理,出租人显然是构成了违约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存在仓储违约行为时所应该依照法律或者双方的约定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增加违约成本,弥补被违约方的损失,减少违约的发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秩序。违约责任往往以弥补对方的损失为原则,违约方需对对方的损失,包括直接造成的损失和合理预见的利益损失给予弥补。违约责任的承担...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商铺租赁协议书
    由于商铺的价格比较贵,因此很多人做生意的话都会选择租赁商铺来做生意。此时就涉及到签订商铺出租合同的问题。到底这个商铺出租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须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


·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还能无罪吗
    视情况而定。合同诈骗已经批捕,说明犯罪的基础证据还是有的,理论上来讲律师辩护无罪比较困难。可否可作无罪辩护,需要结合事实上的案情来作有效辩护,若犯罪情节较轻,且获得被害人谅解,有可能无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