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相关法律《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其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原受理的人民法院不再行使管辖权的,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随着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遇到自己不可以解决的问题,大家都会找法律进行援助。不过并不是每个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大家在进行上诉的时候,一定要找有管辖权的法院。



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出现疑似触发刑法的犯罪行为而被国家公诉机关以诉讼的形式追究其责任,法官的判决将会围绕公诉机关对被告罪行的控诉与指证以及被告自身的辩解来进行,但是判决下达之后被告人还被赋予了一项申诉的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申诉理由有以下几种情况: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
    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随着我国针对普通民众不断的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的宣传,在生活当中,相信针对非法集资的社会影响力和危害程度已经有了深度的认识。并且有些时候非法集资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在身边都有血淋淋的例子,由此可见,非法集资的性质真的是非常恶劣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 一、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 1、我国非法集资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2、法律依据...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一、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
    不同类型的犯罪活动,在我国法律当中对其都有基本的犯罪构成的规定。只有构成了确实的犯罪,那么法院才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并且我国针对基本构成犯罪和修正的构成犯罪有着严格的区别。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符合刑法条文关于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规定的犯罪构成。我国...


·《刑法》对传销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在实践中,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需要提交犯罪人的犯罪证据,用以证明犯罪的事实情况。关于证据有很多,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视听资料。那么在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如果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的话会觉得短短15天的时间过得是非常的快的,可是换了不同的场所有些人员就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了。假如我们的亲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行政拘留,被关在了当地的拘留所之类的,肯定作为跟当事人关系特别亲密的也会关心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


·组织领导传销罪与诈骗罪竞合还是数罪并罚
    虽然国家一直大力打击传销,但是传销仍然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频频出现。并且,由于传销的发展,传销已经不能满足这些不法分子赚取金钱的愿望。因此,与诈骗相结合的传销就出现了。那么,组织领导传销罪与诈骗罪竞合还是数罪并罚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了解相关知识。一、组织领导传销罪与诈骗罪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为人能够正确辩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能够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


·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一、犯罪嫌疑人生产假酒会判多少年 制造假酒最多会被判无期徒刑。 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


·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一、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