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

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必须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授予专利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获得专利权。至于这个授予专利的条件,又被称为专利授予的要求。那么我国规定的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授予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二、申请授予专利需要注意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夕卜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具体来说:
1、“不相同”是授予专利权的夕卜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它既不能同现有的同类产品的外观设计雷同,更不能是对它们的仿制、抄袭。
2、“不相近似”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它既不能是对现有同类产品外观设计的简单模仿,也不能与它们只有本领域技术人员才能看得出的微小的差别,而应有公众一眼就能看出的明显的不同和变化里的“出版物”和“公开使用”同发明、实用新型中有同样的含义。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专利授予的要求具体有哪些,包括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详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而申请授予专利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各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专利申请。
相关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是否可随意进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是否可随意进行? 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也是不能随意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受让人就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现在,随着“互联网 ”的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重,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通过网络来实现,各类APP也随之被开发出来,方便了人们生活。作为软件开发者,也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讲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一、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的依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且登记的程序比较烦琐。不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尽管不再是强制性的要求,但是著作权登记还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一、微信原创文章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八类受保护的作品类型,其中包括文字作品,并未区分作品的载体。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公众号,商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 侵犯著作权表现在许...


·软件著作权变更费用是多少?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
    软件著作权变更费用是多少?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一、软件著作权变更费用是多少? 1.官费。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2.代理费用。如果通过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办,收费标准参见中介机构代理费用。 二、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


·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一、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什么?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商标共同侵权,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非法人联合体、个人合伙等)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规定,共同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制度的规定。其目的在于确定多人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的分配问题。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
    专利评估方式有哪些? 一、 专利评估方式: 1.收益法:专利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此方法针对已经产业化的专利比较试用,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都会首选收益法,由于无形资产在企业财务报表上面披露的各项成本,费用显示不完整,所以成本法不太适合;国内缺乏一个活跃稳定的专利交易市场,没有专利交易参考对象,所以市场法也不适合 2.成本法:取得现成资产所需要的各项必要成本、利润、费用,俗...


·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减缓吗
    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减缓吗 一、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可迟交吗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1) 专...


·企业没有注册商标,怎么使用企业名才不会侵权商标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商标撤三与无效宣告区别是什么
    商标撤三与无效宣告区别是什么?商标撤三就是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无效宣告就是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驰名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应当重点就商标的无效情况进行辩护和说明,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可以作出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显然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表现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上面,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差距还是比较大。那究竟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