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中的一个条件,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的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不存在有自动离婚的方式,而且我国的离婚就只有协议和诉讼,分居不在三年只能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之一,所以,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协商好,办理了合法的证件,才能拿到离婚证,从而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






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隔多久?
    了解到公众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对于判决结果不满意,那第二次起诉离婚要隔多久这个问题有关注。所以我们从相关资料中,搜集到了许多法律知识,请您查看以下内容。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


·离婚要什么要求?
    离婚要什么要求?如果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由于快节奏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了离婚的道路。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可能一时没找到房子或者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对于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原则上构成非法同居。为了进一步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


·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认定如何进行?
    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认定如何进行? 女方无收入抚养费认定可以用财务来进行折抵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对于女方来说他暂时性的没有收入的话,但是他具备一个劳动能力,那么原则上都应该进行相关的抚养费用的支付,因为这是属于父母对于孩子的一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不能够免除。对于女方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


·夫妻在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会立案受理,也就是说才能够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在起诉离婚期间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时原告要注意什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


·能不能够与犯人离婚,可以与犯人离婚吗
     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在我国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审理之后作出判决。而很多时候确认一个人有罪,并实际坐牢服刑,成为犯人了,此时他的配偶多半想与其离婚。那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够与犯人离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不能够与犯人离婚 很多犯人的配偶可以存在这样子的疑虑:犯人属于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法律会准许犯人离婚吗?而且,如果与犯人离婚,必定影响犯人的思想精神,不利于犯人的劳...


·临汾起诉离婚去哪里诉讼?
    临汾起诉离婚去哪里诉讼?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 如果在一个月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


·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国家赔偿的数额有着具体的参考依据,类似于刑事错判的这种情况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数额比较多。可是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比较特殊,并且国家赔偿法在现实生活当中运用的也确实比较少,自然就导致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赔偿的这件事情方方面面都是比较好奇的。比如有些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一、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现在一般就是转账,提供银行卡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


·一、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两个人离婚了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下,应当经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就要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