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选择具体的辩护方向,如无罪辩护。但此时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否则的话无罪辩护是不能得到法院认可的。那么此时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
·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 一、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
·醉驾后找人顶替构成什么罪 醉驾找人顶替被查实的,醉驾者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罚金;顶替者涉嫌构成包庇罪,一般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可能性比较大)。对于故意进行伪证处理的,是需要由司法机关在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进行认定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刑法》第310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拘留所可以探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一、拘留所可以探视吗? 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
·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 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在涉及到刑事赔偿的时候,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方式包括了三种,即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以及恢复原状。其中支付赔偿金使用的比较多,但此时我们要了解清楚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怎样对受贿罪进行认定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怎样对受贿罪进行认定呢?如果涉嫌受贿罪,就要立案。那么,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怎样对受贿罪进行认定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
·信用卡诈骗罪2023法律是怎样认定的? 信用卡可以提前预支一定额度的好处让很多人都特别依赖,使用信用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银行对信用卡的使用规定很明确,使用者必须遵守。例如信用卡属于个人物品,不能冒名顶替使用,在透支的时候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不能恶意刷卡透支等,违反者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具体信用卡诈骗罪法律是怎样认定的? 请看下文法律解析。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
·醉酒追究刑事责任后开除公职吗? 醉酒追究刑事责任后开除公职吗?开除的,醉驾入刑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会被开除公职。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混合原则。第四节 数罪并罚...
·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一、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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