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范本怎么写

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范本怎么写 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范本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的环境监控软件升级、监控系统维护、LED大屏维修等设备提供一年维护期,为保证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协议。
一、服务项目的名称
环境监控软件升级、监控系统维护、LED大屏维修等系统维护项目
服务项目的地址:
二、服务范围
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配合维修(包含正常损耗的零件更换费用);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系统改造、升级的建议;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甲方认为有需要时)。
三、结算方式
(一)服务费项目详细明细表为人民币: 元整。
(二)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给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意外损坏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
四、维护方式
电话联系,非紧急情况按双方约定时间维修。特殊情况相应时间:如系统发生严重故障12小时内响应处理。(24小时内开始维护)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内乙方必须尽职尽责的提供维护项目中的服务内容,甲方要求服务的联系方式为电话联系,甲方在提出服务要求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声进行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
2、在整个维护期内甲方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设备。
3、乙方在维护设备过程中,如遇上硬件操作无法维修,由乙方负责购买相应配件线材等,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根据产品的正规保修改造保修义务。乙方在维护过程遇到必须购买的特殊工具和软件,由甲方负责费用。
六、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综上所述,签订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能够起到规范双方承诺和履行的作用,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签订过程中,建议双方当事人一定要积极协商,对弱电工程维修的服务范围、结算方式、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重要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希望我们为您提供的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范本,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是如何规定的?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条文注释】...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一、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过了期限怎么办 工伤鉴定的有效期: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过了期限之后: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


·有关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工程一般是建筑事业,或者地铁建设
    有关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工程一般是建筑事业,或者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工程这些方面的,项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牵扯到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比较多,因此国家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视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最...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包括哪些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


·工伤8级伤残应该赔偿多少钱?
    8级一般能赔8—9万左右。8级工伤残赔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可以得到补偿吗?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一、加班工资能以调休代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


·腰椎间盘突出复发算工伤吗
    腰椎间盘突出复发算工伤吗?腰椎间盘突出复发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的方方面面,但是对于有些家庭雇工来说,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呢,为你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 种类型企业: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