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写?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写?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二、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中国《民法典》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民法典》未作正面规定,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遗产的分配原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律继承人顺位继承,所以遗嘱有效性是保证遗嘱能够发挥法律效力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符合上述这些条件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


相关内容:

·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
    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产生了纠纷话,此时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处理相关纠纷。这种情况下采用诉讼方式处理纠纷的是比较多的,那么在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一、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一)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 1、概况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
    房屋赠与税的标准是多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


·一、办理住房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住房证明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2,户口本户口簿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簿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3,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


·一、城中村改造回迁房是否能买?城中村改造回迁房,这部分房屋的
    一、城中村改造回迁房是否能买?城中村改造回迁房,这部分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获取方式为划拨,使用权人为村委会或村委会成立的经济组织,在此种土地性质上建设的村民回迁房,原则上只允许村民或被拆迁人货币购买或实物补偿;部分村民将回迁房当成商品房对外销售,城镇户口居民购买这样的房子有很大风险的,因为村民回迁房产权登记是有明文规定的:要有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认证的公函、辖区政府和当地派出所确认的回迁村民...


·抵押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


·一、结婚后买房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结婚后买房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作为购房者应当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能够购买的二手房有哪些,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能够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可以购买的二手房主要分第二次上市交易的商品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依照法律判定分割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时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想知道没有得到房产的一方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房产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的规定。那么,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时房产补偿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然婚姻关...


·现在房价是不停的上涨,对于一些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说买房是遥不可
    现在房价是不停的上涨,对于一些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说买房是遥不可及的,因此会选择租房,那么和房东谈好后,租房合同要怎么写呢,需要写明什么内容呢,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哪些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简单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