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写?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写?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二、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中国《民法典》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民法典》未作正面规定,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遗产的分配原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律继承人顺位继承,所以遗嘱有效性是保证遗嘱能够发挥法律效力的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符合上述这些条件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


相关内容:

·离婚房产协议该怎么写?离婚房产协议有效吗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房产问题而产生争议,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了,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房产的分配作出处理。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就房产的分配协商一致,建议最好签订书面的离婚房产协议。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房产协议该怎么写。 一、离婚房产协议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不能就财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必须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内容做详细规定,以避免一些恶意的房东借机不退押金或少退。3) 合租房的对象最好是找和自己志趣、爱好相同的一些朋友、同事、...


·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二手房买卖中有很多房主并没有取得房产证,可是依然有人愿意买这房子,此时可能会寄希望于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这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限制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的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依法认定有效,如果第三人主张房...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的情况合法么? 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同时卖方没有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定无效吗?并非如此。 1、房地产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的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都需要慎重的考虑,但也不排除有签订了合同之后撤销合同的情况。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购房人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赔偿责任?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一经签订就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的撤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


·在我国按揭房他项权证开给谁
     有很多的新生事物人们都是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消化的,就像现在国家在优化房地产抵押登记的这一块现在用统一的他项权证进行监督,以前人们申请房贷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办理过他项权证。所以事后也并不清楚在我国按揭房他项权证开给谁?按揭的房贷,他项权证自然是给银行的。 一、在我国按揭房他项权证开给谁? 《他项权证》当然应该给银行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书,同时向中介交纳定金或押金。当买方和卖方洽谈签约事宜时,方知卖方的房屋有产权“问题”,根本不能过户。当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时,...


·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一、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不服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知道房屋征收决定以后的60天之内。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辞职后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怎么办?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预售期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期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一、预售期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
    不管购买的事期房还是现房,在实际的生活里面都会牵扯到关于交房子的一个问题。那么当这个商品房已经竣工了,并且质量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一个交付使用的标准以后,一般来说开发商就会通过一个书面的形式通知购房这个房子的当事人来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当购买这个房子的当事人认为这个房屋已经满足了约定的条件的时候,就会在相应的《房屋验收交接单》上面进行签字,在这个时候开发商就可以算作是已经完成了这所房屋的交付工作。那...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该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该怎么办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