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父亲留遗嘱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一、父亲留遗嘱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对于房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的形式可以是法定,遗嘱继承以及遗赠。同时遗嘱的的继承又分为自书(被继承人自行书写),代写(他人根据被继承人真实意思代被继承人书写),录音(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的录音材料),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口头(被继承人口头说明)遗嘱。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的想法和意愿,只要是立遗嘱人(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达,法律均会予以支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继承中,其效力最强的是遗赠,其次是遗嘱,再者才是法定继承。因此,根据遗嘱的相关的说明,办理房产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分为两个部分组成,首先需要当事人被继承的房产的公证处进行办理,之后再到其所管辖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每一部分包含哪些内容:1. 需要备齐的公证资料以及相关手续: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带齐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一是被继承的死亡证明,这种证明应当找当地的派出所开具。而派出所会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开具死亡证明。同时,继承人需要到死者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关于继承人的证明。继承人同时还应当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的房产相关证书以及其他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被继承人对此房产具有处分的资格。最后是遗嘱,其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2. 办理房产继承所需要的资料及其办理手续:被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时,被继承人需要提供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证明被继承人对于该房产具有处分的资格。同时携带在公证处办理的继承公证,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达房产交易中心以后,根据相关的格式,到办理的窗口领取房产所有权的申请书进行填写。在完成上述的两个程序之后,房产将依法进行转移,整个房产继承的手续完成。当在继承中发生纠纷,比方说出现了多个继承人的时候,或者法定继承人就遗嘱中的某一部分,或者真实性产生的疑问的时候,法院首先审查的就是遗嘱的真实性,其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达。由于遗嘱的单方的法律行为,设立遗嘱的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因此在设立的过程中,立遗嘱人必须是能够清醒的,真实表达自己的意志的,在立遗嘱的过程中,没有要挟,胁迫等情况。另外,遗嘱是不可以进行代理的,如果是由他们进行代写的,或者是口头表达,他人记录的,也必须经过本人的签字,否则不能发生效力。根据以上的几方面,法院进行评估,遗嘱的真实性。只要是正当的一种遗嘱房产继承都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遗嘱人在申请已经进行公证的话,那就不需要再次进行公证,只需要直接到其所管辖的房产中心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否则房产中心是不予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


·自建房没证拆迁怎么赔偿的?
    一、自建房没证拆迁怎么赔偿的? 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政策和被拆迁房屋、土地的实际价值确定。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房产质押贷款是否有效
    房产质押贷款是否有效 一、房产质押贷款的现实存在 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方便可行,而以不动产设定质押操作困难,人们自然就从优择取。但是通常并不能涵盖特殊,以不动产设定质押虽属罕见,却并非绝无,在个别情况下以不动产设质的事实毕竟还是存在的。 二、以不动产设定质押法律是否承认其效力 民法典未规定不动产质押,就是否定不动产质押这种担保形式,当事人以不动产设定质押的,于法无据,应当认定为无效,债权人无权要...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买房的话还是首先要考虑房子的首付。肯定公民决定好要买的房以后,是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不过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也有约定,很多公民在交了首付以后,就开始担心,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一、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3、...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能退多少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能退多少?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能退多少要看自己多交了多少,退税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因为纳税义务人交的个人所得税也不一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


·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是什么?
    关于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在双方关系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生效意义的时候,某一方的财产和住房是可以转让给自己的配偶的,这种特殊的情况叫婚内财产转让变更,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纳税的,只需要支付80元的手续费便可成功办好。但是如果在二人配偶法律意义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就要按照以下的步骤去完成房产转让过户手续。 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 目前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一般是夫妻双方准备离婚,双方对房屋的归属已经...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一、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


·一、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是多少?商品房买卖惩罚性赔偿金额一般情况下是双倍赔偿的原则,因为关于一些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话,对方存在着违约,只需要对于对方的损失来进行一个填补都赔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到买卖方面的审查赔偿的话是两倍。1、先订立买卖合同,后将房屋抵押2、一房二卖3、故意隐瞒已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先抵押后签订买卖合同)4、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 ,(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能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您知道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1、诉前保全时,用自己的房产担保的,也需要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担保书。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供担保。向法院提供担保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担保担保书,并明确担保错误时,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


·一、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一、出租人出卖房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可以以,除非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