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预备与着手实施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着手实施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概念上有所不同,犯罪预备是为了实施犯罪做准备工作,那么在准备完毕后也是会实施犯罪行为的,如果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因为当事人的主观原因或者是客观的原因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后,司法机关也是会对照既遂犯的处罚结果从轻处罚。犯罪预备与着手实施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起阅读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犯罪预备与着手实施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预备犯罪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二、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

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

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我国的司法机关都是会对犯罪分子做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也是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来量刑,如果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因为主观原因或者是客观原因没有实施完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也是会酌情对犯罪分子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的。


相关内容: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偷东西是我们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行为,但对于这样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罪,此时必须要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与立案标准后,我们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都还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逃避商检罪既遂的量刑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逃避商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


·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起点数额是六万元;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入罪起点是十万元。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


·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15年5月1日营改增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额,因此很多采购当为了逃避现金缴税与供应商沟通让供应商多开发票。供应商开发票也是要交税的,多开发票的税额由采购方承担。中国刑法中规定虚开发票也属犯罪,那么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虚开发票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罪针对不同的主体,作出了不同的处罚制度。 (一)针对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二...


·中国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犯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3、非法出卖、转...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累犯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累犯怎么判?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累犯应当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65条关于累犯的情况,在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之上来进行从重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逃逸的,属于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如果肇事者是累犯的,会在基准刑上从重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判死刑的人,应当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的办法执行死刑。枪决是一种死囚临刑时痛苦较小且较为经济的死刑执行方法,枪决部位通常是心脏、大脑等维持人体生命不可或缺的器官,由行刑队执行的枪决往往选择心脏为射击部位,死囚可能要较...


·股东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
    股东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罪的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恶意占有国有资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贪污罪等。《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
    非法集资是国家一直在大力打击的一种犯罪。非法集资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在投资领域还是普通老百姓的借贷关系中,都很容易看到非法集资的身影。非法集资的犯罪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那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醉驾标准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醉驾标准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